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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如果不是发生争执,那是不是意外呢?三个人一起喝酒,结果李莫泰在窗边和他们谈论投资,却不小心跌下窗台。原本只是一场单纯的三人秘密聚会,却意外演变成一场坠楼案?最重要的是,如果这现场的两人,有心预谋犯案,怎么会笨到在现场留下指纹?
可是,这样也不对,如果只是发生意外,他们可以赶快报警,就算警方赶到现场,采集据证后也会发现就是一场意外,事实胜于雄辩,不会因为他们在现场就误会,所以他们为什么不报警呢?难道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不方便报警?
第三,如果凶手是预谋或蓄意犯案,当天李莫泰坠楼发生巨响,5分钟内酒店工作人员就赶到坠楼地点,因此,如果凶手马上逃离现场,这5分钟内他一定在饭店内,换句话说,时间上一定吻合,所以“时间证据”是一个关键。
根据上述几个推论,李胜文罗列了几项“时间疑点”:三人聚会的时间?另两人离开的时间?两个人离开房间后,到距离李莫泰坠楼前,这段“神秘时间”内,究竟发生了什么?
首先,要弄清的就是李莫泰死亡的时间,根据饭店值班人员听到现场巨响,然后就报警的时间推估,李莫泰大概是在凌晨2点45分左右坠楼的,现在要追查的,就是其他两人离开的时间,如果他们在死亡时间左右离开,那嫌疑就非常大。
另外,在两人之后还有没有第三人?一个没有在现场留下指纹的人?有没有这种可能?或者说这两人走后,其中一人又回到现场?
当然,除了指纹,最有力的时间证据,就是饭店的监视录像,每个画面都有时间,证据会说话,不管是谁何时离开或进入饭店,都有时间为证。唯一比较可惜的是,在27楼只有一个监视器,位于电梯口,所以监视画面上,只能看到谁进出27楼,但无法判定谁进出过李莫泰发生命案的房间。
按照监视器画面,李胜文看到谢明确实进入过27楼,他在晚上10点10分上楼,离开时间是晚上11点10分,然后直到李莫泰死亡前,没有再回到饭店。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黑钱 七(2)
他根据酒店入住客房资料,一个个比对,监视器画面上的,有包括住在27楼的住客和访客,只剩下一个人,发现没有人认识,换句话说,当晚27楼来了一个既不是住客,也不是其他房间的访客的人,那只有一个解答,他很可能是来找李莫泰的,指纹上的另一人。也或者,是杀死李莫泰的凶手?!他将画面打印传给蔡士甫确认,结果排除了迈克·史密斯的可能,蔡士甫说,迈克比较年轻英俊,身形也较结实,画面上的人,他从没看到过。
李胜文又想起当晚问讯过一位进入2708房的服务生,只可惜,服务生看过画面也说,当时进房只看到背影,也无法肯定这个外貌如东方人的男士,到底是不是当时房内的人。
这名东方男人穿的西装笔挺,头发有些灰白,身高约一米六五,不高,体形中等,从外形上看来是年近50岁的人,脸上有些皱纹。老实说,李胜文觉得他脸型轮廓像日本人,也觉得似曾相识,但说不上在哪见过。比对所有图像数据库,比对不出此人资料,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台湾人,还是外籍人士?
监视器时间上,东方男人在大约晚上8点到27楼,并没有和谢明同一时间,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三人聚会,李胜文看着画面猜想,或许,谢明也不认识这第三个人。
他在一旁便条纸写上“时间推论”:
PM 6∶00迈克·史密斯和李莫泰在咖啡厅碰面
PM 8∶00东方男人到27楼(分析是指纹上的第三人)
PM 9∶30东方男人离开27楼
PM 10∶10谢明和李莫泰在2708室
PM 11∶10谢明离开27楼
PM 12∶00隔壁房客听到李莫泰和某人说话
AM 2∶45李莫泰坠楼
指纹和鉴识工作告一段落,接下来,约谈证人。
李胜文在办公室拨了电话给书记官,请他发出传票,以关系人身份秘密约谈谢明,虽然谢明是立委,但为了避免串供或湮灭证据,秘密约谈还是必要的。
挂上电话,李胜文想着,除了第三者神秘指纹人之外,还有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电话通讯记录早已出来,却没有任何“通话号码”。指纹比对显示,固定电话上明明有李莫泰指纹,那他应该打过电话,为何却没有通话的号码,他向###发出调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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