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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这一一片麦田地,放眼望去,陈风搜寻了半天才在几公里意外的一边小树林旁边发现了一座农场。
和华夏农村耕种的模式完全的不同,如此偌大的一片土地,那主人恐怕是那远处农场的农场主了。
沿着农场麦田间的泥土马路,陈风向着远处的农场缓慢的走去,美国现在的天气依旧有些寒冷,没有合法的身份,又不想露宿野外,陈风不得不去那农场走上一遭。
这间农场和陈风以前在电影里见过的美式庄园式农场如出一辙,占地面积足有陈风家的一个小区大小,马圈,禽舍,奶牛场,鸽子笼……这里十足的一个大杂烩,倒是把农场这个词展现的淋漓尽致。
“汪汪!”陈风一靠近农场的大门,便听到了里面的狗叫声,陈风透过栅栏忘了进去,巧的是,竟然是两条哈士奇。
这让他不由得回想起了陈园家的那条被他变成了魔兽的哈士奇——克鲁姆,这种狗一见之下便给人一种狼的感觉。
陈风也没敲门,就那样的站在了门口,农场的大门已经上了锁,那栅栏里的哈士奇已经发现了陈风,远远的在那里冲着陈风吠叫。
“吱嘎!”只是过了一会,陈风敏感的听力便听到了一声开门声,显然是里面的人听到了声音,出来查探。
“谁在那?”一句典型的陈风初中时便已学过的外语,说话的人听起来似乎是个略显年迈的男人,手里拿着手电找了过来,此时的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
那人举着强光手电筒向着这边探了过来。
陈风笑着摇了摇头,还是配的似地举起了双手:“很抱歉先生,请原谅我的打搅,天色已经晚了,如果方便的话,我希望您能收留一位独处野外的青年留宿一宿。”
陈风之所以举起双手,是因为那人拿的并不是什么强光手电,而是一把带着强光手电照明的步枪,没错,就是一把步枪。
美国是一个大国,它采用联邦制,合众国的各州,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因此各州的法律,形形色色,一些人印象里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合法持有枪支,那是不正确的,至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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