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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与我同学,这个科长姓×,他告诉我那天夜里,把公安局的干部都留在总局,不准外出,口令是‘交通’。到了晚上7点,全市公安人员出动捕人,到5月15日这天开了全市公审大会,一次枪毙了150多人。叫这些人跪下,把帽子一抹,后面战士用机关枪扫射,第二次又枪毙了50多人,两次有200人。这两次,我都在场,这些人都是反革命、特务、建军的,还有搞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听说北京、沈阳枪毙的更多。还有已经判了徒刑的,这回也枪毙了。”
他这一说,我感到后悔,5月15日我还不怎么害怕,认为不会枪毙多少人,可听他这么一说,判了刑的还有处死的,那我就是很危险的了。所幸没有被枪毙,又活到今天。是不是还有第三次镇压?那就听天由命了。共产党怎么说怎么有理,是辩证唯物主义,不杀也有理,杀了也有理,我又想,就是把我枪毙了,我比陈牧还多活了一年多,这也是宽大,不过我认为不会再枪毙我,我是北满军统特务宽大的典型,如果把我枪毙了,那人们就只能说,没有宽大,全是惩罚。况且我努力争取,也有成绩,到今天不会枪毙我了。我虽然这样想,恐惧的心情还是有的,这是内心的矛盾。为什么有这样矛盾呢?因为我对镇压与宽大的标准和依据还不知道,虽然毛主席说“可杀与不杀之间,不杀”,但是其间的分野我不清楚,犯人也不知道。因此,有恐惧的心情也毫不奇怪。不过这时的恐惧与1949年春天的恐惧不一样,现在的恐惧不严重,刹那间就过去了。
楼上十个组展开交待问题竞赛,每个小组长都很焦急,要走在前头,作出成绩,互不相让。因此,出了偏差。
首先,第六组组长李中候逼迫他那屋的一个犯人交血债,没交血债,不叫吃饭,不给水喝,接着又开始打人,罚跪。打人的情形各组都听到,看到了,因为同在一个圆楼,没有前窗,只是铁栏杆。各屋的事别屋能听见,看见。我把打人的事对宋所长反映了。在宋所长还未制止的时候,第三号、十号、七号,也都接着打起人了。于是宋所长把十个组长集合到后院进行了批评,强调不许打人!打人犯错误。宋所长虽然这么说了,可是李中候、沈重等人认为是为了促进同犯交待问题,打几下没关系,因此依旧打下去。这样一来事情严重了。
我们第一组一直没有发生打人事件,我认为凭我这张嘴就能把对方说服,还用打?我在屋内对同犯说:“咱们这屋,交待问题还用打吗?我看用不着,打人的犯错误,被打的人也丢人,男子大汉,有什么事敢承当,别说坦白了不会枪毙,就是枪毙了,又有什么关系?你不坦白不一样枪毙吗?”我利用别屋打人威胁本号的同犯,敦促同犯交待问题。
十号监房有一个叫姚汝纯的,是中学的数学教员,到过台湾。小组长沈重说姚汝纯利用中学教员作掩护,进行潜伏活动。但是姚汝纯不承认,于是沈重就动手打他,姚汝纯在小组挨打受气,成了“碉堡”,于是他承认:“我是台湾军统特务机关派来的,我携带有一部电台,两个密本,电台放在香港,我计划去取,我在长春收集文化机关的情报……”
这个材料内中有许多漏洞,赵处长提姚汝纯亲自问话,姚汝纯照样说。经赵处长再三追问,他就不能自圆其说了。赵处长问他:“究竟怎么回事?你不要有顾虑,可以对我说。”
姚汝纯把小组打人逼供的事一一道出。于是赵处长知道了监号的一切情况。赵处长问郭科长,郭科长说:“有打人的事,但批评纠正了。”
当天晚上,郭科长到了圆楼,大喊大叫,把各组的学习组长严厉地批评了一番:“为什么打人?谁给你们的权?你们都是犯人,为什么把过去的那一套作风搬到这里来?损害政府的威信!打人的组长要进行自我检讨,现在宣布停止学习!”
第二天停止学习了,每个犯人都不准讲话。我心想,打人的事宋所长知道,他制止了,不过没有认真制止。郭科长对此也马马虎虎,看守战士每天看守犯人,各屋打人的事,也看得到。都是有一半默许,才发生打人,逼供的事。这件事的出现,干部与犯人都有责任。
停止学习的第三天,我们几个学习组长,除了沈重因负责挑饭仍住圆楼,其余八个学习组长都集中在小红楼楼下,六号监房。这是个小黑房子,八个人挤在一块,真够受,这是处分我们,小禁闭。
由这开始,来了许多男女干部,都穿藏青哔叽制服,每张面孔都异常严肃。找每个学习组长审问打人的事。
“谁叫你们打人的?”
“谁也没有叫,我自己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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