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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读者们的想像世界中,若有故事能和《看台》比肩的话,也许就要算罗兰·德鄯和他找寻黑塔的故事了。而现在——真混账!——我又做出了同样的事情,我对这个故事作了修订。
但其实,这两次修订并不能等同,我希望你能够认识到这点。同时,我希望你能知道我究竟做了哪些修改并能理解我的初衷。也许,这对你无关紧要,但是对于我却非常重要,因此这篇前言(我希望)可以免受我的“废话法则”的评判。
首先,我得提醒诸位,《看台》的手稿被大量删减,不是出于编辑的红笔,而是由于经费原因。(另外还有装订的限制,但我不想再涉及这类细节。)八十年代后期我所增添的其实是最初手稿经过修订的那部分。我也对故事做了整体的修订,主要是考虑到《看台》发行第一版和八、九年后发行的修订版期间艾滋病的爆发(如果可以用这个词)产生的影响。修订的结果便是让小说比初版多了十万字。
而对于《枪侠》,最初的版本就很薄,增添的部分也不过就三十五页,区区九千来字。如果你以前读过《枪侠》,你会发现故事中只多了两、三个新场景。“黑暗塔”的纯粹派(他们数量惊人——只需上网查看便知)肯定想重温此书,当然,大多数人会备受好奇和恼怒的双重煎熬。我很同情这些人,但不得不承认我真正担心的并不是这群读者,而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罗兰和他的命运组是指由于命运而相关联的一组人。——作者原注。的人。
除了那些狂热的“黑暗塔”迷们,“黑暗塔”的故事在我的读者群中的知名度远不及《看台》。有几次,在我的朗诵会上,我让在场那些读过我小说的读者举手。既然他们都已经花心思来到了现场——有些人甚至为此还多了个麻烦要雇人看孩子,或是要面临额外的汽油开支,因为他们得从老远的地方赶过来——看到大多数人举手,我并没有感到意外。然后,我会让读过一本或几本“黑暗塔”系列的读者继续举着手。这时,无一例外地,至少半数举着的手缩了回去。结论十分清楚:尽管我在一九七年到二三年这三十三年间挥霍了大量时间来写这个故事,但相对来说读者人数却要少得多。然而那些读过“黑暗塔”系列的人对故事充满了激情,我自己也可以称得上是有创作激情了——至少,我不能看着罗兰灰溜溜地被遗弃在由那些未完成的角色组成的落寞之家里(想想乔叟笔下那些去坎特伯雷的朝圣者,或是查尔斯·狄更斯未成之遗音《艾德温·德鲁德之谜》里的人物)。
我想我总是以为(也许这是在潜意识中,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曾有意地那么想过)我有时间来完成“黑暗塔”系列,也许上帝在指定的时辰会给我发一封唱着歌的电报:“嘀嘀嗒,嘀嘀咚/回去写作,斯蒂芬,/完成黑暗塔。”从某种形式上看,这样的事的确发生了,尽管来的并不是一封唱着歌的电报,是和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的亲密接触让我继续了“黑暗塔”的征途。如果撞到我的车略微再大些,或者撞的角度再准些,事情就不一样了,你会看到“凭吊者请勿送花,金家感谢你们的心意。”而罗兰的征程将永远走不完,至少我是爱莫能助了。
不管怎样,二一年时——我又重新找回了自我——我决定是时候该完成罗兰的故事了。我将所有事都推到一边,开始写最后三本。一如往常,我这么写作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尽管在二三年冬我写这篇前言时,最后两本书尚需修改,但小说在二二年夏天已经全部完成了。在第五本(《卡拉之狼》)和第六本(《苏珊娜之歌》)的编辑工作间隙,我决定应该从头开始对整个“黑暗塔”系列进行整体上的修改。原因何在?正因为这七本书讲述的并不是独立的故事,它们都只是题为“黑暗塔”的长篇小说的一部分,而开头和结尾步调已经不一致了。
这些年来,我对作品修订的方法基本没变。我知道有些作家会很悠闲地来修改作品,但是我对旧作的攻击方法一向是一头扎进去,改得越快越好,通过不间歇的使用,让我叙述的刀锋尽量保持锋利;而且要不时克服小说家面对的最阴险的敌人,就是怀疑。回头看旧作时会面临许多问题:我的人物有多可信?我的故事吸引人吗?它到底好不好?会有人在乎吗?我自己在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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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修订版前言(2)
当我完成一部小说的初稿后,我会将它晾在一边让它陈化,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