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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骏松开握着叶初晓手肘的手,将她微微推开,吐掉嘴里的烟:“老子还真不喜欢以多欺少!”
说完,他大步走到宋家扬面前,对着他的罩门,一拳挥出去。
☆、第9章 处
在新塘这种三教九流的底层社会,一个男人或者男孩,让周遭的人心甘情愿俯首称臣,最大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
比如驰骏。
即使叶初晓不止一次认为,驰骏是那种天生就是混混头子的家伙,但她也知道,没有人生来就会成为哪种人。
驰骏在新塘的威信,所依靠的凭仗,说到底其实就是他的拳头。
叶初晓见过新塘很多男孩打架,却唯独没有见过混混老大驰骏跟人动手。所有的有关他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凶猛擅斗,都是道听途说自新塘老小。
比如说他被学校开除过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打架。最近的一次,是在那个他老爹花钱送他去读的,美帝某个野鸡大学校园里,他一人打趴三个黑鬼。
驰骏在新塘这个芝麻大点的地方,就打架斗殴来说,已经如同神话。法律缺失的新塘,这个愚昧的底层社会,无论老小,总是更愿意崇尚暴力。
除了叶初晓。
驰骏的打架本事,被传得越神乎其神,她心底就越对他鄙夷。
实际上,她对暴力的鄙夷,让她从来不相信,玩世不恭表面下的驰骏,真的有万夫莫敌的本领。
在新塘,生老病死,年年上演,人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人也不过都是蝼蚁。
她已经见识了宋家扬的厉害,这个受过正规跆拳道训练的黑带男生,她相信也希望,他在驰骏面前,绝不会不堪一击。
她甚至隐隐期待,宋家扬用拳头,打碎驰骏在新塘的神话。
但很显然,被打碎的,是她的希望。
驰骏那一拳出去,宋家扬早有准备,他偏头避开,但驰骏的另一只手又已经从旁边上来。
碰的一拳,响彻夜晚。
宋家扬发出痛苦的闷哼。好在他没有就此被打倒,很快出手还击。
两个人像是彼此的杀父仇人一样,毫不留情,也毫无章法,似乎只希望狠狠打倒对方,将对方送入地狱。
他们并不认识彼此,但在这一刻,各自心中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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