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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明老侃的画也就那么一回事。不过,瓶盖也做得太过了,毕竟老侃曾经还帮过他,这么做是有点恩将仇报;再者,不看佛面看僧面,看着我的面子,也不该这么挤兑老侃,老侃也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能折腾几年,能和我们这群年轻人在一起玩得乐呵,也说明老侃觉悟高,能适应时代潮流,老侃不易啊。
老侃开始和我推心置腹,这是酒精在体内发酵的反映。老侃喋喋不休絮叨他的过去,他的艳遇他的风流史他的创业史他的奋斗史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轨迹,老侃到这份上离作家已经不远了。老侃如果清醒的时候,有耐性把他的心绪梳理一番叙述成文字没准也能成书出版,到那时估计他就不会再惆怅无奈了。
老侃晃头晃脑地对我说:兄弟,其实我心里特难受,有一件事一直窝在我心里想告诉你,就是没机会,现在我告诉你。老侃打了个饱嗝,一股酒气涌出来,他没吐我差点吐了。我皱了下眉头,老侃抹抹嘴,昏头昏脑地说:我喜欢你,真的,我特别喜欢你。说完,他原本没精打采的眼睛突然变得炯炯有神,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侃一把搂住我,就把嘴紧紧贴在我嘴上狂啃起来,同时两双大手发疯般在我身上摩挲着。
我一阵恶心,使劲把老侃推开:你他妈找死!我想捶老侃一顿,可老侃已经失去理智,晃晃悠悠一头栽倒地上,嘴里还嘟囔着:真的,我很喜欢你,你就和我好吧。
老侃真是无药可救。
我原想和他谈谈王芸,因为我心里也犯堵。可这时我只能先把老侃送回家,哎,这都什么事儿啊
倒霉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倒霉的事情,比如说,出门钱包被偷,吃饭咬到自己的舌头,等等,真应了那句俗话:喝口凉水都塞牙。我有一种预感,一种不祥的预感,迟早有一天我会再次和吴小娟相遇,并且很有可能会死在她手里,死得很惨。
吴小娟消失有多长时间了,几天,几个月,一年,两年,很多年,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终于有一天,我又遇见了她。
那一天天气非常好,用小学生写作文描写天气的惯用写法: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我走过一条马路,然后沿斑马线过街。那时我斜背着工作包,手里拿着一支草莓雪糕边走边享受,不知不觉就走到吴小娟鼻子底下。如果这世上有一种人蠢到自己能自寻死路,那就是我。看过《动物世界》没有,一只羚羊浑然不知走到豹子跟前自投罗网,结果只有一个:必死无疑。
可怜。
我没有看见吴小娟,过街的时候。但她看见我了,就等着我自己撞到枪口上去,吴小娟就这么阴险。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站住,这也许是种本能。我抬起头,就见她端端正正地立在我面前,我险些就撞到她怀里。
突然发见她,我怔了一下。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她,她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警服,笔挺的裤刃都能用来削苹果。那天她精神非常好,英姿飒爽,加上特震人的警服的衬托,更有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我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她旁边,她旁边停着一辆警车,也就是说,她一直就在那辆警车旁边站着,我的天,我真是瞎了眼。警车旁边还站着一个男的,也是警察,长得不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挺挺壮壮,有鼻子有眼,用现在流行的说法:阳光男孩。
我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拔腿便跑。我为什么跑呢?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条件反射,或者本能。吴小娟突然喊了一声:站住!随后就在后面猛追。
我当时的形象不能用小学生写作文的描写来形容什么什么像离弦的箭,只能借用法律的词汇来说明更具体。我完全像通缉犯,根本顾不了许多,昂着头不分方向一路狂奔,只听见耳畔的风声呼呼之响,最后我被吴小娟逼得没辙只好钻进一条胡同,然后突然站住。我想我不用再跑了,再跑我也跑不过她,她根本就不是人,她前生可能是头豹子。这时,我只能靠着墙站着,眼睁睁看着她不紧不慢一步一步向我逼过来,每一步都带着死亡的压力和黑沉沉的阴影。终于她走到我面前站住,她一言不发,我感到一股巨大的威力胁迫着我,我呼吸急促,几乎透不过气来。突然她伸出一只手猛地支在我脸庞,整个身体圈住了我,我紧紧贴着墙,眼神却情不自禁落在她胸口,她的胸脯向海涛般剧烈起伏,我感到一阵阵晕眩。
此时此刻,我是吴小娟的猎物,我无路可逃,只能无奈地眼睁睁地等待她撕裂我。
跑得挺快啊,很久不见,锻炼得挺不错嘛,经常跑步是吧?她突然开口调侃我。
我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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