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1/4 页)
大叔听了这话,显然十分满意:“还算这小子有点记性。”
我这才回忆起来,当日晏莲买下的那种茗茶,名字就叫做雾团金丝……
大叔若有似无的瞄了我一眼,道:“就是这里了。丫头在这等着,我先去打两只兔子回来。”
说着将手里的包袱打开,从中取了块薄毯子出来摊在草地上:“坐着。”放下手里的东西,又问徐梓溪:“会生火么?”
徐梓溪点头,大叔继续问:“叉鱼呢?”
徐梓溪这次则颇为惭愧的摇了摇头。
大叔也没做出什么表情来,依旧十分淡然的吩咐:“那就生火,多找些木柴,还有粗一些的树枝,穿兔子用的。”
大叔走后,我和徐梓溪就沿着河流旁的小树林溜达,一路捡些合用的柴禾什么的,另外还要再找一些比较粗壮并且笔直的树枝,用来待会儿穿兔肉以及叉鱼用。
一路上我都没有想要交谈的欲~望,另外确实也累了。不光是身体上的疲累,更深层次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倦怠。原本那个甜美到让人觉得不安的梦境已成过眼云烟,在那个人一步步从屋外朝我走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什么东西一挥而散了。过去的三年,现在回想起来,除了累,再没有第二字可以完整而简练的概括。而过去这半年,我过的又何尝轻松?
努力不去想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么严重的创伤,会什么都不记得,不去想自己过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与身边这些人,尤其是他,有过怎样的纠葛。努力去适应眼下的生活,从最开始筷子都拿不起来,话也说不利索,到渐渐地能跟小贩讨价还价,以及后来能够运用逻辑思维思考和分析一些问题。就好像一个身体残缺了一块的人,用尽自己一切力气,想要与正常人没有区别的过活,并且不愿意让别人发觉我内心深处的恍然无措。所不同的是,那些人的残缺是躯体上的,而我的残缺是看不到也摸不着。
那些迷茫,那些不安和恐惧,对过去的一无所知,对未来的无从下手,记忆里的大段空白,内心深处的巨大残缺,只有我自己能够看得分明。想要找人分担,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过去的自己会不会与这个人有过什么过节。害怕现在这个自己不招人待见,畏惧过去那个自己才是为人所珍视的,同时也担心过去的自己才真正被人厌弃。
这样矛盾的心思,这样无助的心理,我连当时最信任并且依赖的那个人都不可诉说。因为无论他对我多好,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说,不要靠近他,不要相信他,不要……喜欢上他。
越到后来,我越忽略来自心底的那道声音,同时我也逐渐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而当我想起所有的这一切,包括过去这半年他对我的呵护和宠爱,我才愈发将他恨之入骨。过去三年的累是因为他,步步为营用罄心机是为了他,挨饿受冻受伤吃苦是为了他,最后赔了心殒了命连我的孩子都保不住也是因为他。而这半年来,依旧是那样的小心翼翼,那样摸索着学习着去讨好他,那样努力的适应跟他同床共枕,适应他除了牵手和亲吻以外更为激烈的爱抚,适应他突如其来的怒火和森冷,我所有的累还是因为他。
离开他,不想再见到他,不光是因为无法原谅也不敢面对,更是因为我厌倦了这种日复一日以他为中心的生活,我厌倦了这种为了另外一个人而强自忍受的疲倦。人生第一次,我有了一种冲动,不为任何人,也不再怀着什么这样那样的心思,我只想为自己、依着自己的心思,肆意妄为的活一次!
不知道是否感染了我的沉默,还是怕我又像之前那样突然动怒,徐梓溪这一路上都十分安静,直到我们回到溪边,点起火堆,一边等待李临恪的归来,他都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李临恪终于回来了,手上拎着两只兔子,还有一只年幼的狍子,以及,一只皮毛雪白的小东西。
兔子和狍子都已经死掉了,徐梓溪开始在李临恪的指导下剥皮去内脏准备烤肉,那只毛色雪白的小家伙则归了我。
是一只还不怎么能睁眼的小狼羔子。
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它的皮毛,它连抬眼皮都很艰难,只是用脑袋在我的怀里有气无力的蹭着。李大叔往我这边瞅了眼,说:“母狼估计是被人猎走了,窝里只有这只还活着。估计还没断奶呢,待会儿到地方给它喂点米汤就成。”
我听他说的很笃定的样子,就问:“它这是能活下来了?”
李大叔弯了弯嘴角,又低头忙活手上的狍子:“大概吧。反正这畜生命挺硬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