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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含着手指回答,想到晴天和阳光最近好像走得蛮近的?是变成好朋友了吗?那也不错,至少晴天高高兴兴的就好了。
“好,那我们吃饭去吧!”我正举步打算往前走的时候,有两只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
“王子,书局已经弄得差不多了,写真集签名会就在下礼拜喔,要记得把签名练好看一点。”我回头一看,羽怜大嫂正笑吟吟的看着我,然后她又转头过去看居。
“书弄得怎么样了?”
居点了点头。“我有两本书可以出版,加上晶和云给我的有三本可以用,所以开幕当天应该可以摆上去。”
“王子,为了建无垠狂想曲,无垠城又透支了喔。”羽怜大嫂笑得璀璨无比。“现在得多举办几场演唱会,还有卖写真集赚钱了,所以要努力的唱歌和卖书喔,懂了吗?”
“懂……”我头皮发麻的吞了吞口水。
第十章出乎意外的发展
接下来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在两个礼拜之内,无垠乐团举办了五场演唱会,而且为了吸引观众,每一场都得出新花样,像是跳火圈出场啦、装作天使降临啦(那时,我才终于为什么绘画中的天使总是站得直直的,只有双臂微微往外张……废话!装了个三十几公斤重的翅膀,除了直直站着以外,哪还能做什么动作出来。)
更奇怪的是,歌迷们似乎很喜欢第一场里,西门风造成的小小插曲,所以往后的演唱会里,西门风都在羽怜大嫂的笑容之下,被迫在众人面前挑战我,然后我就得开始海扁西门风,扁得越惨,歌迷们就越高兴,唉,真是辛苦你了,西门风美眉。(西门风怒吼:老子是男的!)
接着,书局终于在居和晴天等人的努力之下建好了,一共建了两间,一间在中央的闹区里,另外一间则是和咖啡馆合并,建在灯光好气氛佳,专门骗情侣钱用的湖畔,而我苦练多日的签名也即将派上用场了。
签名会当天,人潮汹涌……什么?这形容词太难想象了?好吧,那恐怖的签名会人多的像是,蔡依林、周杰伦、刘德华再加上萧蔷一起在西门町出现似的……简言之,就是各种年龄和性别通杀,男女色狼都挤成了一团,年龄层从五岁到五十岁都有。
“幸好,有飞毯可以用,不然我看我们连书局的大门都走不到。”我呼了一口气,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恐怖人群。
“阳光,降落到那个临时搭建的台上去。”居比着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面摆着桌椅等物,周围还有南宫罪率领的战士们在防止歌迷跑到台上。
“好的。”阳光听话的把飞毯慢慢降落到台上。
我率先跳下了飞毯,对着台下不停尖叫的女歌迷们微微笑着,然后走到预备好的桌椅坐着。
“对不起,我要跟大家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晴天率性的说,还对着台下的歌迷们鞠了个躬表达歉意。
“是谁?哪个不要命的敢跟老子抢女人?”台下,晴天的粉丝们马上开始叫嚣了起来,我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看我大概是全天下仇人最多的人了。
然后,晴天深呼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天空中,坐在飞毯上的阳光。“他就是我喜欢的人。”
“咦?”包括我和阳光在内,一共有五声咦声。
晴天拉着惊讶万分的阳光,再度走回台上,又对我鞠了个躬。“对不起,王子,可是我发现我喜欢上阳光了,所以不能再喜欢你了。”
“这、这这……”我这了半天,挤不出半句话来。喔,我的头怎么比被晴天逼婚时还痛呢?晴天,你要移情别恋,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不过你就不能挑个正常一点的对象吗?先是挑上我这个人妖,现在居然挑上了NPC?你还不如继续爱我算了,爱我只是搞同性恋,你现在爱上了NPC,那算什么?
就算是人兽恋都比爱上NPC好,至少那只野兽也有个身体,NPC……难不成你要说,我就是爱这几行计算机程序吗?
“阳光,你难道不喜欢我吗?”晴天认真的看着阳光,非常冷静的问,似乎胸有成竹。
“我、我……”阳光皱紧了眉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真的喜欢上了晴天?”我大惊失色,阳光可是个NPC,他虽然有了意识,但是却还是有不像普通人的地方,举例来说─他不会说谎,所以他不会说谎安慰人,如果他真的不喜欢晴天,那他肯定是会直接说不,现在他却说不出话?那表示……?
阳光转过头来看着我,眼中也是一片迷惑。
“王子,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