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第4/4 页)
一些,脸圆一些。丁四高一些,矮一些,脸长一些。虽然样子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酷。
两个人一路上一直板着脸,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叶萱儿跟他们同坐一辆马车,真是觉得别扭,好怀念和哥哥们同坐马车时的热闹啊。
偏偏又要在路上行走八天,这对她真是一种折磨。
后来,她为自己找了一件事做,那就是练功。
白天,马车行驶中,她盘腿坐在马车上练功。
晚上,找客栈投宿,她盘腿坐在床上练功。
她明显感觉自己的武功越来越强了。如果那个《非欢宝典》确实非常厉害,而又不用割身上的肉,她打算抄写一本副本,留给自己。
一月十六号,旅途中的第六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此人书生打扮,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秀才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正是她第二个结拜哥哥文焕之。
她是在进酒楼吃午膳的时候看到他的。当时,他和他的书童正在和酒楼掌柜争执。
“我们吃你一顿饭,价值才二十两银子。可是,我家公子给你留下一副墨宝,却值五百两银子。你应该感谢我们才是!怎么还拦着我们要钱?”那书童振振有词地对掌柜说道。
“我不要墨宝,只要银子!今儿不给银子就不许走!”掌柜黑着脸说道。他这家酒楼可是有靠山的,想吃霸王餐,没门!
“店家,我这幅草书,字字欲仙,笔笔欲飞,别说一顿饭钱,就是一千顿饭钱也够。你休要再胡搅蛮缠。”文焕之冷冷地勾唇,似笑非笑。
“呸!狗屁!什么仙啊飞啊?明明写的如狗爬一般,根本就不像字!一文不值!我看你们俩就是吃霸王餐的!来人,把他俩给我抓起来,关到柴房去!”掌柜气呼呼地指挥着四个彪形大汉上来抓文焕之和他的书童。
文焕之眼底墨色翻滚,一脸愠色,正欲用判官笔对付这四个彪形大汉,忽听旁边有人高声叫道:“哇!这幅字真好!五百两银子,我要了!”
闻听此言,文焕之愣住了,掌柜愣住了,四个刚要动手抓人的彪形大汉也愣住了。
他们的目光齐齐转向发言者。只见一个十五六岁,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俊美少年,伸出两只雪白粉嫩的小手,拿起了柜台上的那副墨宝,微笑着对他们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