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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②屋庐子:孟子的学生。 ③亲迎:古代婚姻制度,新郎亲迎新娘。这里代指按礼制娶亲。(4)岑 楼:尖顶高楼。⑤钩:衣带钩。一钩金即一衣带钩那样一点点金。 (6)翅:同“啻”,只,止,但。97)紾(zhen):扭转。(8)处子:处女。
【译文】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和食哪样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 那人问:“娶妻和礼哪样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
那人又问:“如果非要按照礼节才吃,就只有饿死;不按照礼节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还是一定要按照礼节吗?如果非要 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还是一定要‘亲迎’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邹国,把这话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比较基础的高低是否一致,只比较顶端,那么,一块一寸见方的木头可以使它高过尖顶高楼。我们说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说一个衣带钩的金属比一车羽毛还重吗?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吃的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娶妻重要?你去这样答复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抢夺他的食物,就可 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会去扭吗?爬过东边人家 的墙壁去搂抱人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搂抱,便得不到妻子,那会去搂抱吗?”’
【读解】
以诡辩对诡辩,以极端对极端。这是孟子在这里所采用论辩方法。
任国人采取诡辩的方式,把食与色的问题推到极端的地步来和礼的细节相比较,提出哪个重要的问题,企图迫使孟子的学生屋庐子回答食、色比礼更重要。屋庐子当然不会这样回答,但由于他落入了对方的圈套而不能够跳出来,所以就只好语塞而求助 于老师了。
孟子一听就识破了对方的诡辩手段,并且生动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接着从金属与羽毛的比重问题过渡到分析任国人诡辩的症结所在。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方法问题。孟子的意思很明确,比较应该让 以较的对象双方在同一水平线上,同一基准上,而不应该把一 个对象推到极端来和另一个对象的细节相比较。这样比较出来的结果,当然是错误而荒谬的了。所以,孟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 之身,教给学生以诡辩对诡辩的说法,从而战胜论辩的对方。
所以,这一章内容固然也是孟子对礼的维护和捍卫,但对我们来说,更有启发意义的却是他作为一个智者的思维方式和论辩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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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子下
人皆可以为尧舜
【原文】
曹交①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
“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曰:“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②, 则为无力人矣;今日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③之任, 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 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禁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④,愿留而受业于门。”
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 有余师。”
【注释】
①曹交:赵歧注认为是曹君的弟弟,名交。但孟子的时代曹国已亡,所以也不确切。②一匹雏:一只小鸡。③乌获:古代传说中的大力士. ④假馆:借客舍,意为找一个住处。
【译文】
曹交问道:“人人都可以做尧舜,有这说法吗?”
孟子说:“有。”
曹交说:“我听说文王身高一丈,汤身高九尺,如今我身高九尺四寸多,却只会吃饭罢了,要怎样做才行呢?”
孟子说:“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去做就行了。要是有人,自以为他连一只小鸡都提不起来,那他便是一个没有力气的人。如果有人说自己能够举起三千斤,那他就是一个很有力气的人。同 样的道理,举得起乌获所举的重量的,也就是乌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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