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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子,他是打算好好的过日子了,可是好景不长,没几年的时间,这小三就以各种名义,把他名下的房子、车,以及公司财产逐渐的转移,最后趁他一次公司危机,伙同他人直接把公司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从此,这位当初由建筑工一步步爬上来的老板,辛辛苦苦好几年,一下回到解放前,不但房子车子所有财产都没了,还欠了一屁股的债。
回想这一切,他后悔已晚,在知道事情真相后,更是深感愧对家乡的妻子和儿子,也对不起数年未曾联络过的父母,再想回到过去,已经不可能了,落魄的他,此时众叛亲离,当初的朋友伙伴一个个离去,连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钱都没人肯借给他,万般无奈悔恨下,他只有选择了最后一条路,跳楼自杀。
二十三层高楼,一跃而下,人生的悲喜和烦恼,以及过往的种种,和他一起粉身碎骨,从此和这世界再无关系。
然而,当他死后才知道,原来一死百了只是种傻瓜的想法和行为,因为人死是有灵魂的,**摔成血泥,心脏停止跳动,可这灵魂不灭,那痛苦的回忆就永远无法抹去,甚至,正因为阴阳阻隔,他再也无法回到家乡,去看自己挚爱亲人一面,那份心底深深的痛楚,却比活着的时候还要痛苦万分。
早知如此,何必放弃生命?
死亡,从来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遗忘,却是连灵魂也无法轻易做到的事,他不愿面对生活,不愿面对亲人,却此时才明白,有些事,纵然是死了,也无济于事,相反,只会给人带来更多的痛苦。
而让他最为后悔的一点,是他死后才知道,自杀是一种大恶,所有的轻生者,都犯下了四不孝的大罪。
这里面的四,指的是天、地、父、母,因为有了天和地,才有了人类,因为有父亲和母亲,才会有这个生命,轻生者不珍惜自己得来不易的生命,对不起天地生人,对不起父母养育,所以,这是犯了四不孝的大罪。
凡轻生者,皆要被发往地狱之外的饥渴场受苦,这还是指轻生者中情节较轻的,没有犯过大恶的,否则,就要到地狱里去加倍受苦。
所谓饥渴场,其实是荒无人烟、寸草不生、天昏地暗、冷风刺骨、酷热难当、鬼哭狼嚎、漫无边际的旷野!
在那里,轻生者见不到任何生物和有生命的东西,因为轻生者生前不珍惜生命,所以要受到的报应就是见不到任何生命、生物和植物,更没有任何可饮用解渴的水和可吃的食物。
这是因为,人的生命是靠水与食物成长生存的,不珍惜生命,也就等于浪费水和食物,所以这报应就是再也见不到水和食物了。
这里没有白天黑夜,永远都是昏天暗地,永远都被饥渴煎熬,口渴喝不到水,饥饿吃不到食物,却又死不了,这种滋味比在地狱里受各种酷刑的折磨其实也好不了多少,而且这种日子,往往要持续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甚至更长的岁月,因为你不珍惜生命,自然就不会再轻易给你生命。
就算饥渴场的刑罚受尽,也还要先投饿鬼道,再投畜生道,不知要经历多少次轮回,才能再轮到一次做人的机会。
所以说,生命容易,人身难得,且行且珍惜啊!
而且这还不算完,你不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吗,不是要自杀吗,好!地狱饥渴场的规定是,每到你自杀周年的那一天,就会让你享受一次当时你自杀时的那种种痛苦感受。
比如:喝毒药死的,就让你再体验一遍胃肠烧穿、五脏六腑溃烂的痛苦滋味。
跳楼死的,就让你再体验一次身体撞击地面时,骨碎筋断、内脏撕裂、浓血顺着肌肉裂开处外溢的惨痛感觉。
投水自溺死的,就让你再感受一回肺细胞炸裂、血水混合、浑水堵塞气管不能呼吸、极度缺氧直至憋死的那种美妙体验!
而且这还不算完,在每年你的忌日时,也就是在你刚刚体验完你生前自杀时的痛苦滋味后,还要放你一次假,由鬼差押解着回到你自杀身亡的地点,去享受一次人们给你供的供品,若你因忿恨或因其它心态还不知道悔改收敛,反借此机会显露形象来吓唬人,妄图寻找替身而连累别人,以致活人因此而受惊吓甚至毙命,那么你即刻就会被青面獠牙的鬼差押解到各大地狱反复受刑吃苦,随后还要被打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当然,这只是自杀者其中一种情况,还有一种,就是因内心执念过盛,或者死的不明不白,导致魂魄过于散乱,或者过于凝聚,反而无法进入阴间,才会在阳间徘徊不去,就像西山那个吊死鬼妹子,就属于死的不明不白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