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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板的黑色衣服,白色的衬衣外面加了一件淡棕色的丝衣外套,我把亚麻色的卷发扎成两股,垂在肩头。
“琼,你真不像普通的农夫女儿,你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简?爱的眼神格外认真。
“我不过学得多了一点,我喜欢学习。”我说得很违心,以前是十年寒窗苦,到我们就是十多年寒窗苦,受教育程度能不高么?
“我也乐于教你这样的学生。”简·爱低头踢开脚尖的石子,看了一下远处起伏群山的轮廓,陷入某种回忆里。
我心内一沉,学生,哦,要命,只是学生呀,那我一定得加把劲,貌似是在一个下雪的夜,简·爱知道了自己拥有遗产,现在还好,刚入十月,我还有两个月和简·爱好好相处。
“琼,琼你快来。呵,伴娘就差你呢。快去快去。”黛丝穿着天蓝色的蓬蓬裙,跑步的样子有些滑稽,不过翻着潮红的脸是如此的年轻活力。我被她拉着在田埂上小跑,田间白色的菊花被我们踩得七零八落。
我被黛丝推进化妆间,看见已经成妆的新娘丽娜,白色的礼服如荷叶般散开,年轻美丽的新娘被衬托得高贵又纯洁。丽娜见着我,嘟着嘴不满地嚷嚷:“琼,好歹我们十几年老朋友了,你原来准备在我的婚礼上迟到么?”
我赶忙着道歉,两名贵妇人已经拿着化妆用具准备对我大干一场了。
3、头疼的生计问题
两位穿着高贵的太太冷着脸帮我盘头发化妆,仿佛给我这个农家姑娘整理妆容是玷污她们身份的一件事,不过谢天谢地,她们没有故意刁难我,我亚麻色的头发绾成了漂亮的发髻被装进发网里,我的衣服是淡紫色的蓬蓬裙,典雅而不失华丽,我的脸经过她们一番捯饬,没有初时那么苍白无色,嘴唇红润而有光泽。
我开心地对她们行了个屈膝礼,并表示衷心感谢,她们的面部也没有初时那么僵硬,我走在庄严肃穆的教堂的大道上,身旁的伴郎相貌气质都很差强人意,在莫尔顿的乡间,圣·约翰先生的确是男士中的佼佼者,艾比·麦肯也算得上中上,剩余多数在我眼中不能入目。这位伴郎先生倒是很自信地自我介绍,表明他是,农夫,山泉,还有点田。不过我没搭理他。后面的两队伴郎伴娘都已经就位。教堂的门在我面前打开,神父宏亮的声音庄严地宣布婚礼开始,里面所有的嘉宾都看着我。
“麦肯小姐,该走了。”他碰了碰我的肩膀,我本能地往后一缩,后面的伴郎伴娘诧异地看着我出格的举动,我忙忙道sorry,赶紧地和我的伴郎并肩跟着音乐故作庄重的向神父走去,然后分开绕过他,伴娘站一边,伴郎站一边。
我们前面站满了唱诗班的孩子们,神父领导这群身穿洁白衣裙的唱诗班的孩子唱赞美诗。我旁边的伴娘一个劲地朝伴郎那边暗送秋波,我转头不经意间看见我的伴郎侧过头来,用含情脉脉的眼光注视着我,我立马偏过头去,于是丘比特之箭射偏了,旁边的伴娘羞涩地满脸通红。她碰碰我的胳膊:“我们换个位置吧。”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这时候我们前面的小天使们陆续下场,听到神父洪亮的声音响起:“现在我宣布,你们这桩婚姻合法合情合理,上帝见证你们已经是一对夫妻了。”话音一落,我看见了比尔斯伯爵,哦,什么词能形容我此刻心里的落差呢?一落千丈,听丽娜的话,我以为是一个年轻漂亮堪比圣·约翰的年轻伯爵,没想到,是一个头发花白,已显沧桑的中年人,估摸四十多岁,没准五十多岁呢。
我压制住内心的激荡,告诉自己简·爱中的罗切斯特先生还大简·爱十八岁呢,只要爱情存在,就没什么不可能。
“我打算把我的花束给我最好的朋友,让她早日寻觅良缘,步入幸福婚姻。”我听见丽娜的坚定地话语。神父一愣,随即温和一笑:“不知道是哪位小姐如此荣幸?”
丽娜一指中间的伴娘,突然一愣,看到旁边的我,也顾不得许多,跑过来,把花束往我手中一塞:“亲爱的琼,我们说好要一起幸福,我已经找到幸福,希望你早日也找到自己的幸福。”她握了握我的手,然后转过身去,哦,以后不能叫她丽娜了,得叫比尔斯伯爵夫人了,想到这里,心里生出些许感伤。
比尔斯庄园的露天自助式午餐格外丰盛,叫人垂涎三尺。绿叶、鲜花、凤尾草等植物精心装点的长型餐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上叠得整整齐齐的餐巾的餐盘和银制餐具,还有各式各样的酒。我只认得出威士忌和朗姆酒,其余的都不认得。各种甜点慕斯也做得格外精致小巧,惹人怜爱。
我挑选着心仪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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