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板真狡猾(第2/2 页)
火寒自照。区区心所乐,那顾世间笑。闭门谢俗子,与汝不同调。”这首诗道出了读书人的心声。此外还有郑板桥等诸多文人的很多诗句中多次提到蠹鱼,看来书虫不仅不大煞风景,还会为读书人平添了一份乐趣。读书的人既要“入得其内”,钻到书里去;又要“出乎其外”,学以致用才是“读活书”的最高境界。
李舒崇自幼就酷爱读书,往往一拿起书,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全身心地投入到书籍的世界里,忘掉了一切烦恼和忧愁。想起古人的风雅,他不禁浮想联翩,难得找到一个和自己一样爱“啃书”的异类“知己”,李舒崇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把它抖落放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再次观察起来。
只见书虫肚皮朝天,奄奄一息,纤细的足微微动弹了几下,似乎想翻转身体爬起来。看到书虫还活着,李舒崇赶紧爬起床,把书放在桌上,准备找个干净点儿的瓶子,为自己的“知己”安置一个临时的家。
李舒崇在家里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很快找到了一个带盖子的玻璃瓶。他坐到了桌前,打开瓶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瓶口,想看看瓶子是不是很脏。“咝”,李舒崇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指传来一阵疼痛感,低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食指被瓶口划破了一道口子,鲜血瞬间涌了出来。好巧不巧的,几滴殷红的热血正好滴在了那张纸上。
李舒崇赶紧用左手帮忙,挤出几点鲜血,然后紧紧按住右手的伤口,准备去找个创可贴来包扎一下。忽然,一阵极度的眩晕袭来,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慢慢倒在桌上,人事不知。
不知过了多久,李舒崇才悠悠醒转过来。他感觉依然是头痛欲裂,仿佛暂时失去了记忆,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他看见桌上那张白纸,看到纸上那几点殷红的血滴,他才逐渐回忆起晕倒之前的事情。“我今天是怎么了?”他自言自语道,“我只是割破了手指而已,怎么会像失血过多的样子,眼前一黑就倒下了呢?这不科学呀,实在想不通。干脆不想了,还是先找找创可贴吧。”李舒崇抬起右手,想看看伤口的情况。“咦?伤口呢?”
诧异的李舒崇瞪大了眼睛,只见右手食指处的伤口已不见了,指尖的皮肤一片光滑,只是留下了一点阴影,就好像书虫被画在了伤口处,看得见却摸不着了。李舒崇用右手揉揉脑袋,又用指尖按了按微蹙的眉头,想缓解一下大脑的酸胀感。就在指尖接触到眉心的一刹那,李舒崇突然感觉到一片清凉,头脑瞬间清醒了很多,脑海里多出了一些重要的信息,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也就真相大白了。
一切要从这枚书虫说起。这不是一枚普通的书虫,它是来自古代的神虫,只要吸收一滴人类的精血,它就融合在人的命魂里面,认人为主。一旦它认主成功,它就能和主人一起不断修行,不断突破;当主人死后,它也会失掉魂力,重新化为普通的凡虫,还能再生活六年。若有机缘巧合,能找到新的主人,重新融合在人类的命魂,它又从头开始修炼。
人的精神包括三魂和七魄,三魂是指天魂,地魂,命魂。七魄是指天冲魄,灵慧魄,气魄,力魄,中枢魄,精魄,英魄。天魂和地魂常在体外,只有命魂在身体里面。人的命魂掌控着人体的七魄。人类生命就是从命魂住胎时产生的。命魂住胎之后,再形成人的七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消散或者离去,生命就此告终。
原来,是一个书虫融合到我的命魂里面去了,这个书虫实在是太狡猾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