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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听说当初来到辽西的家主其实是与荥阳郑氏起了冲突,无奈之下才搬至这里。虽说经过几代的经营在这里算得上高门大户了,但是没有荥阳郑氏的支持,总归是差了一些。郑府的庭院就比不上谢府。
在凤凰城,说起世家大族,人们首先想起的便是谢府。如今来了个琅邪王氏的王缙之,恐怕谢府要往后靠靠了。
郑若在花园里走着,路过一个小湖,借着月光坐在了一旁的大石上。这块石头颇大,形状古怪,却极为平坦,就是睡下一个人也不在话下。上一世,她听石越提过太湖大石。莫不是这块就是?
如果真的是太湖大石,由太湖运至辽西,千万里的路程,花费定是不小。由此可窥见谢府的财力。
太湖,上一世听石越说起过,那是个鱼米之乡。有吃不完的米粮,用不尽的财帛。石越每每说起,总是无比神往。
就在郑若胡思乱想的时候,身边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阴影投在身上,月光被遮了去。郑若回过头,看清来人,一时怔愣。
“小姑子,某可曾得罪于你?”来人嘴角噙着笑,清风朗月也似。即便郑若心中有恨,也被他的笑容给夺了魂去。
得罪?
不管前世今生,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王缙之。
只见他,面如月,眸似海,眉横远山噙春晖,潇洒,俊雅,温柔。凡是你能想到最好的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却不及十分之一。最要命的是他微笑时,右脸颊处有一个酒窝,像是盛了醉人的酒,望之便会沉醉其中。
他披了一水的月光,笑盈盈的望着她,双眸清澈见底,带了些微好奇和探究。
“小姑子,某昔日可曾得罪于你?”他笑着再问。
郑若从大石上站起身来。心中暗道,你对我所做的何止得罪二字?只是,她的面上不露半分痕迹,对着他一礼,笑着反问,“九郎为何如此问?”
王缙之看向波光盈盈的湖面,剪碎了月光,湖面下一如眼前这个小姑子一样,无法得知底细。
“小姑子,为何你每次见我,都是一副深仇大恨的模样?”
郑若眨了眨眼睛,她的眸子一如他的那般,清澈。又如同小鹿一样可爱,她再次笑着反问,“九郎为何如此说?九郎于我有救命大恩,我见了九郎那是感恩戴德,怎会仇视?”
王九郎直视她的眼睛,像是要看到她的心里。过了一会,他笑着摇了摇头,正准备离去,忽然又想到什么,转过身来问,“小姑子,那日所奏之曲是何人所做?”
郑若再次对他眨了眨眼睛,笑着没有答话。她总不能说,那一曲正是十年后的他所做吧?那一支曲子,在十年后,风靡一时。她那日所奏,并不知他在场。换言之,他说曲子如天籁,事实上是在夸他自己的曲子做得好。
“我明白了。小姑子,那支曲确实不错。你如此的小的年纪,能够做出这样的曲子来,实是天赋异禀。”王缙之以为这首曲子是她自己所做,只是不愿说出来,怕被人偷师。
郑若听了心中一动,忽然脱口问道:“九郎可喜欢?”
王缙之一愣,再看着月光下的郑若,突然间觉得没了方才的那种出尘之姿,倍觉乏味。这个妇人与那些追着赶着他的妇人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总是喜欢问他喜不喜欢。亏他方才在宴厅还觉得她与众不同,其实也不过是庸人一个罢了。
这样一想,他的面上便冷了几分。
“喜欢当如何?不喜欢又当如何?”
郑若笑的如同春花一般的灿烂,“那一夜,自昏迷中醒来之后,我福临心至,便带着琴来感谢救命大恩。不瞒九郎,那时我并不知是九郎救了我。而我,实是囊中羞涩,莫说金银财帛,就是明日的午膳,我也不知在何处。那首曲子,是我在昏迷时,一位仙人所送。九郎,实不相瞒,若,能够拿得出手只有那支仙人送的曲子。九郎若是喜欢,才能配得上九郎的救命大恩。九郎若是不喜欢,若也不知该如何报答这大恩了。”
王缙之挑了挑左边的眉毛,稍后她是不是会说出,要以身相许?不过,她的直白自己没有钱,还是让他愣了一下。他望着对面的妇人,发现她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上了厚厚的白粉,她的肤色是自然的白皙,如同小婴儿般,还透出一些粉来。在月光下更是晕出一层迷人的朦胧光泽,让人有一种想要上去掐一把的冲动,看看是否能掐出水来。
负在身后的手,转了两圈,他被自己心里奇怪的想法所慑。忽然间,他转过身,仓促离开。
郑若看着他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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