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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的“想法”了,在许多外在条件上,恋星的确不是他历任女友的对手,他的女友们都有几个共通的特点,高学历、高收人、身材高,美丽与聪明兼具,这些恋星的确没有一样比得过,是不是因此他就没想过要将她列入考虑。
如果在他的潜意识当中真这么想,那他其实是存在着阶级和价值观的,恋星的良好特质岂是人人都能比得上,他若也看不见恋星身上容易让人忽略的优点,那么真正肤浅的人是他,而不是恋星。
“你思考的结果如何?决定去抢了吗?”乐静兰一匙一匙地品尝着咸粥。
“我说过,她要嫁人了,我怎么能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他轻巧地避开,心情却已经被全部搅乱。
“她只有跟你在一起才会幸福。”乐静兰仍然很坚持她的想法。
“一碗粥的魅力竟然这么大。”他深深吸口气,得出一个结论。“你是不是喜欢恋星?”
“是啊。”
“喜欢到希望她能当你的媳妇?”他闭了闭眼睛。
乐静兰笑得眯起了眼。
“如果真能这样,当然是最好的喽。”
“好,为了老妈,我就去把她抢到手。”烦乱的情绪让他有些赌气地说道。
“乖儿子,你这话真中听。”乐静兰慈爱地拍拍儿子的头,叹气似地说:“不过我并不需要你为我挑媳妇,你需要的是为自己找一个好妻子。”
蒙于砚若有所思地低下头,缓缓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慢慢地咀嚼吞咽,舌尖的味蕾顿时颗颗倾倒了。
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三明治,恋星所用的材料不是普通的火腿和蛋,而是熏鸡、德国火腿、蒜味起士,加上特调的沙拉酱,滋味美不可言。
不过是一顿可以简单随便打发掉的早餐,恋星却为何如此用心制作?
忽然间,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是不是其中蕴涵的温柔情绪,他真的没看见?
乐静兰全程观察着儿子的反应,唇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
确实是因为这碗粥,让她对恋星有了好感,她绝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女孩对她的儿子是真心的。
而这份真心就像她熬煮出来的粥,浓郁奥秘的滋味都藏在平凡无奇的外表底下,看似简单,却深邃难测。
好几天以来,为了连锁咖啡店的开发案,蒙于砚几乎快忙疯了,除了每天早上能吃到一顿精彩丰富的早餐,其他时候通常都是以简单的面包和饭团果腹,草草打发掉。
就在企划案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时,碰巧和巴西的咖啡供应商交易谈不拢,又紧急要另外寻找供应商,忙得不可开交,工作量的增加打乱了他上下班的正常时间,因此一连好几天他都没有机会和恋星碰面。
恋星依然每天收到一瓶悄悄放在她桌上的鲜奶,她对陆正辉屡劝不听之后,便把鲜奶转送给琳玲喝,她仍每天喝自己煮的咖啡。
因为自己从不爱喝鲜奶,因此陆正辉的好意和规劝,对她来说都只是一种负担和压力,这种被强迫的感觉令她心生反感,特别是陆正辉企图改变她喜好的想法,更令她生厌。
她也曾经将心比心过,担心自己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精心研制的早餐,是不是也会令蒙于砚对她心生厌烦?
尽管担忧,但她还是耽溺在为他做早餐时的那种幸福和愉悦里,她心中酝酿着浪漫的绮想,想像他会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吃她做的早餐,她以前都不知道,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会是这么幸福快乐的事。
哪怕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能够为喜欢的人付出,就是幸福。
天才刚亮,蒙于砚就下楼,到便利商店前等恋星。
七点半左右,他看见恋星出现了,她依然编着整齐清爽的长发辫,穿着薄紫色的公司制服,从捷运站方向缓步走过来。
他双手环臂,好整以暇地等在前方。
当恋星看见他时,双颊泛起微红,难为情地笑了笑。
“嗨,总算拦截到你了。”他紧瞅着她,笑容像初升的朝阳。
“好工夫。”她咬唇一笑,见到他,连说话都笨拙了。
“今天是什么口味的三明治?”他的黑眸带着笑。
“我没有孙悟空厉害,变不出七十二种三明治,所以今天又轮到你第一天吃的那一种。”她暗暗深呼吸,调整气息。
“包熏鸡和德国火腿的那种吗?”
“嗯。”她提起手中的袋子,给他。
“不管是哪一种,你做的东西都很好吃,我老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