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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西周初年,除周王国外,其他邦国都是城市国家。到春秋时期,许多小国也还是。但像晋、齐、楚这样的大国,则都是领土国家。他们的疆域,也不是周天子当年之所封,当然这是后话。
封邦之后,是建国。
建国倒不是建立国都,而是指定国君。国君都是世袭的,始封之君则多半是周王的兄弟(如武王之弟为卫君)和子侄(如周公之子为鲁君),然后是姻亲(如齐国的姜太公)和功臣(如燕国的召公姡В��约巴�斯�⒄桨芄�透接构�氖琢欤ㄈ绯�⑺巍⒊隆㈣剑��
邦国的国君分为公侯伯子男。但这种爵位制度恐怕是后来才建立的,而且统称皆为侯(蛮夷之君叫子),所以叫诸侯(诸多的侯)。他们的邦国,则叫侯国。
王国与侯国,是君臣关系。但这种君臣关系,是名义上的。周天子只要诸侯承认自己是“天下共主”,并象征性地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楚国的义务是进贡过滤用的茅草),对侯国的事务基本不闻不问。各国诸侯都是“独立法人”,他们的邦国也“自负盈亏”。
显然,这其实是国家联盟,或邦联。但,邦联各成员国是平等的,邦国各成员国则不平等。周君和周国至高无上,只有他们能称天子,能叫王国。
这就是周制,也叫“邦国制度”。
邦国制度的核心,是“封邦建国”,简称“封建”。
这是一个动词。王国与帝国,或邦国制度与帝国制度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要有这样一个动作。
王绾他们认为要。
一号文件的问题解决后,王绾等人就向皇帝上书,请求封邦建国,立诸皇子为王。秦始皇将此提案交由群臣讨论,上上下下竟是一片赞同。
赞同也不奇怪。正如王绾他们所说,天下初定,人心不服。六国的残余势力人还在,心不死,中央政府又“天高皇帝远”,谁能保证不会动乱?靠得住的办法,是仿效西周封建亲戚,为新政权镇住地头蛇,筑起防火墙。
这是有道理的。故此议一出,“群臣皆以为便”。
不过这样一来,秦就到了十字街头。因为一旦采纳王绾等人的建议,就意味着回到西周,回到邦国制度。然而从商鞅变法开始,秦的所有努力,都是在改革甚至反叛那个制度。唯其如此,他们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如果重演西周故事,岂非“一夜回到旧社会”?
那么,是延续周人建立的旧制度,还是坚持自己的新制度,甚至创建一个更新的制度?这对于刚刚称帝的秦始皇来说,真可谓“生死抉择”。
好在有人反对。
反对的人叫李斯。反对的理由及其得失,则成为后世争论不休的大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重要的是,李斯的反对成功,因为秦始皇投了他赞成票。
这是关键的一票。
从此,封建的命被革掉了。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封王封侯,却是“封而不建”,王侯变成了荣誉称号。新的王侯们对自己的封邑和封国没有治权,更没有主权,甚至连产权都没有。中国社会,再也回不到封建时代。
回不到封建社会和封建时代,究竟是好是坏,是福是祸,也许要到本中华史的第三十六卷才能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不要封建,要什么?
郡县。
在否决了王绾等人封建诸侯的建议后,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为郡守,县的长官为县令,都有副职和属员。这,就是郡县制。
郡县和封建,又有什么不同?
秦的郡县制和周的封建制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三级。周,是天下、国、家;秦,是天下、郡、县。实际上秦的郡和县,就是由周的国和家演变而来的,甚至是灭国为郡,灭家为县。然而郡县与国家,却有天壤之别。
周的国和家,是封建的结果。天子封建诸侯,是为国;诸侯封建大夫,是为家。家是大夫的,国是诸侯的。诸侯和大夫,是国和家的主人。他们不但有产权,而且有治权,因此是君主——诸侯是国君,大夫是家君。
郡守和县令,则不是主,而是仆。春秋战国,他们是国君之仆;秦汉以后,他们是皇帝之仆。郡和县,都不是他们家的,而是国君或皇帝的。他们之于郡县,当然没有产权,甚至没有治权,只有代理权。换句话说,他们是由国君或皇帝任命和派遣,代表元首管理郡县的。
因此,郡守和县令没有爵位,只有职位。他们的职位也不像诸侯和大夫的爵位那样可以世袭,反倒可以罢免和调动。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