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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京剧大家跑去争这个头脸,怎么没看‘贵妃’榜上有名,反倒是‘虞姬’被唬了上去,看看和程蝶衣并排摆着的那几头蒜,有什么好东西,真是污了程蝶衣的名声。
花清远是睚呲必报的,他不管对方是谁,但凡欺负程蝶衣的,总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这……”那老板抹去额上的冷汗,“蝶衣最近是需要休息的,但戏班子里还有些新人,想……想趁此练练手,大闹天宫这出戏,我们,我们也是排了好久的……”
“我管他谁闹天宫,我又不喜欢看猴儿,”花清远这话说得太明白了,那老板要是还不明白就是缺心眼了,他正想说着什么给花清远赔个大礼、道个厚重的歉,请花清远高抬贵手,哪怕是看在程蝶衣的面子,也不能把戏班子弄散了啊,却听花清远又说:“警察下封贴的时候,不是没有明面上说吗?你那老板就对外说是内部装潢就好了,先歇三天,也给戏班子里的人放放假,这月初六,不是段老板的大婚吗?等段老板的婚事过了,戏班子再开门营业,也是双喜临门不是?告诉蝶衣的戏迷们,他们得意的两位角儿,正忙着喜事,没功夫唱戏!”
说到后面的喜事时,花清远已经大笑出来了,笑得极是洒脱,笑得那老板更摸不到头脑了,段小楼婚礼,关他花六少什么事啊?
“是,是,六少爷说得有道理,我这就回去按排,警察局那面……”
那老板最关心的还是这个,花清远觉得他有些不上道,他至少应该问问程蝶衣,那才是他的衣食父母呢。
“等蝶衣这事过去了,那边也就过去了,”花清远假咳了一声,声音很是严肃,“那老板,你我也认识一年多了吧?”
“六少爷记得清楚,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您打赏了蝶衣那把剑,这您不能忘啊,还是我亲自给您送过去的。”
那老板一脸胖肉笑得堆在一起,本来就不大的眼睛快要挤成一条缝了,很没有存在感。
“嗯,那老板记得也不糊涂,”花清远拿起筷子又挑了挑他面前小碟里的青菜丝,却没有夹起放在嘴里,“天色也晚了,花某就不留那老板了,等段老板大婚后,大红门戏院还是大红门戏院,那压场的戏还是《霸王别姬》。”
那人既喜欢唱这出,就让他一直唱下去吧,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直到唱够了唱腻了,他不愿意唱的时候再说,想换别的场,也是可以的。人生一世,不就是个随意高兴。
“这是自然,什么时候这虞姬都是咱们蝶衣唱得最好,”那老板连忙表态,“哪有人能顶替得了。”
花清远点了点头,表示很满意,“闹戏台的那女人以及她那个什么表哥,你不用去理会了,我已经处理得当了,等你们装璜重新开业后,各大报纸都会你揍面子,也会澄清蝶衣被人诬陷的事。”
“六少爷手眼通天,这,我就放心了。”那老板小心地拍着马屁,却见花清远冷笑一声,“什么手眼通天,不过是玩玩小把戏吧。”
有一种效应叫蝴蝶效应,有一种反应叫连锁反应,军事里有一句话,叫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一发在哪里,才是关键。
那老板走了以后,花清远着小厮清了饭桌,他自己独自坐在这里呆了一会儿,直到挂钟敲了两下,他才缓缓站起,朝着后院去了。
远远地走到小径上,看到程蝶衣的卧房灯还亮着,知道是那人给自己留着的,花清远的心头一暖,脸上的肃寒之气,缓缓退上,变成了素日里的温和以及独独面对程蝶衣才有的柔意。
推开门进去,一股浅淡的安神香味盈鼻而来,轻轻地带上门,绕过屏风,床侧的帐幔还没有放下来,程蝶衣抱着被子一角,偎在床里面,床外大部分的位置都是留出来的。
那只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风筝,被挂在程蝶衣平日里梳洗用的铜镜上方,端端正正的,好似要褪茧的白蝶子,总有一天要给人一个惊喜的。
花清远轻手轻脚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掀了被子钻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入V的章节,希望有个好的开始,谢谢亲们的支持。
☆、多大误会
柳春堂的大红灯笼已经点上;在夜风里轻摇;没了傍晚金色的余晖;红色的烛火照的挂着一圈彩色灯泡的牌匾似梦似幻让人看不真切。随着夜幕的降临;这里有别与白日里的安静,越发的吵闹起来。
“六少爷;您老坐着,我去帮您叫人;”叫‘老灯’的地癞子和在花清远手下混着的三癞子是不一样的。
这人早年是混青帮的,如今在青帮里也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