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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出去。
沈如冶冷哼一声,道,“真是个没情趣的死木头。”作家的话:10。2是果的生日,在这里祝果生日快乐。留言我现在才看到的,脸红,所以说得有点迟了,饶头。呵呵。raincloud同学留言说“嫡妻不对。”谢谢raincloud一发现问题就提出来,月在此表上十万分的感谢,麽麽。拉芽苏同学查了维基百科。呵呵,拉芽苏同学查到的资料和我的有一点不一样。我查的是百度百科。倾情尽舞同学,谢谢喜欢剧情。水水月同学跟我一直以来的认为的是一样。不过这种“认为”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_⊙)毕竟是查资料得来的内容,一不全面就出错了。下面粘贴一下百度百科的资料,大家一同看看,讨论下、分析下。
嫡妻 d!q! 'legal wife' 正妻;原配妻子
嫡妻相对的是庶妻,何人为嫡何人为庶要看该女子是否为明媒正娶,但何时明媒正娶也没有一定之规。
嫡庶制度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但各个妻子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这种差别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子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子女。嫡庶的差别在唐宋以前比较重要,经元明清而逐代减弱。 中国一夫多妻最初只流行於贵族阶层,平民多为一夫一妻,称“匹夫匹妇”。
正妻
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宋代之前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後的褘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後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
男子娶妻子,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於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於还是低於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习俗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後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後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後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庶妻
除正妻以外的其他配偶就是庶妻,但通常称作姬妾,按地位从高到低有媵(正妻的同族陪嫁女子)、妾的区别,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妓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媵在周代盛行,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後世鲜见。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於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经过正式仪式所纳的妾又称为侧室。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後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
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妓,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於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後,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後,於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
妾所生和婢女所生子女即是庶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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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人都向往古代的三妻四妾,可却不知道古代的三妻四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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