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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错不开眼神了。浓重的眉墨黑墨黑的,仿佛是那出鞘的利剑一样,笔直地伸向了发际线。他的鼻子不算挺拔,划出了一道柔和的弧线,给他线条分明、刚硬有余的脸庞恰到好处地添上了几分柔情。
这样硬朗健硕的小伙子谁能不喜欢呢?
而他的皮肤则是他最喜欢的小麦色。他自己管这叫男儿本色。
他一直打心眼里瞧不起那长得白白嫩嫩的小伙子。所以,他头一次见到容初的时候,借着身高的优势,只把鼻孔对准了他,轻蔑地哼了一声。
容初那时温和一笑,丝毫不介怀。
心眼并不坏的顾年意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这态度太跋扈了些。他不安地挠挠头,薄面皮已经红了。
俩人成为莫逆之交已经是后话了。
不过,令顾年意肠子都悔青了的是,容初这小子初看人畜无害,细看其实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禽兽罢了。
直到他被容初捉弄得快吐血时,他总是捶胸顿足地叩问着苍天和大地,为何一定要让他认识容初这个混蛋,上辈子他究竟是做了什么孽?
没遇见容初前,自己的日子可不要太潇洒、太快活。
英俊潇洒,名列前茅,运动健将,家境优渥……光凭这几点他就已经把身边的同龄人甩出去好几条街了。
他的身后也永远叮着一群花枝招展的蝴蝶。
他挑得花了眼,都没挑到个中意的姑娘。直到遇见了林恩的那一刻,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天雷勾动地火。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自打他的身边多了容初之后,他身后的姑娘是有增无减,但是那些姑娘的星星眼里已经只容得下容初一个人了。
也难怪姑娘们都喜欢容初。
这小子不仅生得肤白貌美,一双电眼一不小心就会勾走你的魂魄;而且还写得一手好诗,正对了青春期里小姑娘们的胃口。更要命的是,他居然也是个运动好手,篮球、足球玩起来都不在话下。而自己那优渥的家境和他比起来,也只能算得上是九牛一毛罢了。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还好,自己比他高可是实打实的。
他一直这样安慰着自己,但是心里头还是有些落寞。自己原来是凤凰,现在却是凤凰身边不起眼的百鸟之一了。
大学里,那唯一一个走上前和自己搭讪的女生,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他不过才大一。刚打过球的他一身臭汗地往宿舍走去。
一个女生拦住了他,脸蛋儿红得像苹果似的,哼哼唧唧地从嗓子眼里挤出了几个字。
顾年意没听清,遂往她跟前凑了凑。
他心里是雀跃的。
在青大,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在心里把容初骂得一文不值。
只有一个人,也就是他顾年意,会当着容初的面儿,酸溜溜地损他、讽刺他。
这个小姑娘一定是有一双慧眼,看破了容初的伪装,而知道自己的好了。
顾年意喜不自胜。
待他离小姑娘越凑越近的时候,小姑娘却忙不迭地后退了几步,憋出了一句话,“你能帮我把这封信交给容初吗?”
顾年意的身子僵住了,头皮发麻,耳朵也嗡嗡嗡地响着。
他的腿有些麻了。
小姑娘的信已经递到他的鼻子下面了。
他冷冷地打量了她一眼,“就你这样儿的,自己也不去照照镜子,我们家容初会瞧得上你?”
小姑娘被顾年意吓得哭了,抽抽搭搭地跑远了。
顾年意的“恶名”自此传开了,也不再有任何女生敢走上前和他搭讪了。
他却看开了,也不大在乎,自己左右是比不过那个妖孽了。
而让他看不开的其实是,容初那家伙不知打哪儿听来的风声,总是会冲自己笑得妩媚妖娆,“顾年意,看不出来啊,原来你这么那啥我呀……”
顾年意一头黑线,装出了一副作呕的样子。
他收起了那些花花肠子,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整日里却还是和容初厮混在一处。
在他已经习惯了容初这个妖孽的时候,林恩砰地一下砸进了他的世界里,砸得他晕头转向、鼻血四溢。
林恩就是自己的林妹妹。顾年意一直如此坚信着。
初识的那一天,林恩正在上篮球课,顾年意则是无意中经过篮球场的那个路人甲。
林恩不小心手滑了一下,篮球不偏不倚地砸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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