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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她走,甚至在三十岁生日以前将她放走,而不是将一切隐瞒,不让她知道他将会遭遇的麻烦,就找她签下下一个五年工作合约。
她想走,他不想让她走。
当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签下第二张合约时,主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边。或许,当他找她签的第三张契约,会是一张终生制的结婚证书,如果他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追求到她的话……他的朋友很多,但会被他带进家里的人却很少,至今数来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出这样的性格,可以在外头四处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乐,却没办法让他们成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这个区别不在血缘,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让他的心认同为家人般的存在,很难很难。而金郁骐本身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却还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间划着一条跨越不过去的分隔线,两者永不混淆,不会交融。
他不是个会静下心来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没什么空闲剖析自己为什么明明很亲和,却在这一点上如此计较区分的原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那就这样吧,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点小事不值得他花费大量脑细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赵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娴,他们会一直都在,那就好。
赵嫂和李哥都对他父亲承诺过会一直陪着他,那么他们就会做到。而奉娴是他自己找来的,很慎重的选了她当厨师,她身上温柔平和的气质让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应征的厨师里脱颖而出,然后又花了五年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过了。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士,基于婚姻或事业上的考虑来说,都不可能一辈子留下来;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这是他这半年来一直在想的,并且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不管她有没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个绝世大美人,如果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办法,那就这么办!他虽然喜欢美人,但美色对他来说没有那么绝对,奉娴这样的姿色,已经可以了。她温柔淡定的气质足以弥补她外表仅仅是清秀的遗憾。
重点是,她在这五年间,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胜过他对爱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头撞见爱情了,那就……放在外头吧!等热度过了,也就放手了,没事了。像他爸爸妈妈,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婚姻,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可说是从枪林弹雨、家法打死的惊险中走过来,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还不是两年就玩完——分手得干脆利落,毫不犹豫。
爸爸和妈妈都说过不后悔走过那么一遭,但爱得浓烈,不代表可以爱得长久,这就是现实。所以金郁骐对爱情看得很淡,因为事实证明爱情的保固期实在太短,比友情还要脆弱。他重视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娴,已经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为了保住她这个家人,他愿意支付出爱情,给她一场最美丽的爱情体验,那是每一个年轻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吗?而他,毫不谦虚的说,外表出色、学历不错、身家富裕,里里外外的条件都是极优的,从小到大,都被女孩子当成白马王子崇拜着,当成梦中情人发花痴着。
客观的说,如果奉娴的各项条件加总起来有七十五分的话,那么他金郁骐绝对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复杂了点、麻烦多了点的话,得到满分是一定的。
奉娴的事情不能拖,这两天他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做出了追求她的决定。反覆推敲,都觉得这个追求不会太困难。虽然原本他对自己未来妻子的期待更高一点——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辉映就更好了,那样带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个人虚荣的期望就放一边吧,家人重要。从浴室里刷牙洗脸出来,正考虑着要不要给自己糟糕至极的脸色来一片保湿面膜时,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李哥。金郁骐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早上十点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过来接他的时间。
于是接起电话交代道:
“李哥,五分钟之后,你在前头公园的西门处接我。”
挂断电话,很快的换好衣服、梳了梳头发,没空敷面膜,只好在脸上抹了些男士保湿面霜,让自己看起来光鲜精神一些。还好他是个天生丽质的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