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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告诉她,他是丈夫,对她又责任和义务,要使她的生活有保证,所以要为她考虑,做这些安排是他这个做丈夫应该做的,万一将来他有些什么闪失,作为太太,她仍然可以保证生活质量,不至于流离失所。
格兰的做法让温迪深受感动,她告诉我,好的美国男人跟好的中国男人们一样,对家庭和太太是很肯负责的,他们认为,做丈夫的吃苦受累,挣钱养家是男人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义不容辞的事情,有钱当然舍得给太太和孩子化,太太孩子们幸福了,他们自己也就幸福了。
对于那些在经济上跟太太斤斤计较的美国男人,辛迪说,不是没有,但并不是美国男人的标准,中国女人遇到了这样的扣门主儿,只好自认倒霉了。
除了对太太非常关心爱护意外,格兰对辛迪与前夫的儿子也视如己出,由于辛迪与格兰结婚的时候已经人到中年,两人婚后并无子嗣,于是,格兰对辛迪说:“咱们把儿子接过来吧,让他在美国读大学,受良好的教育。”
为了给儿子办理移民手续,格兰找律师,写申请,填表格,出示各种证件,走访移民局,接受面试,还给国会议员写信,请议员办公室出面发函给移民局过问儿子的案子,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把儿子办过来。
之后,在家庭生活里,格兰真的担当起父亲的职责,陪儿子打球,帮他辅导功课,带他外出旅游观光见世面,跟儿子谈心交流看法,父子两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说到这个继父,按照辛迪的话说:“比儿子的亲爹还尽心。”
辛迪儿子也挺争气,聪明好学,为人谦虚,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在辛迪和格兰的共同教育下引导下,儿子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利用周末到超级市场打工,帮邻居照料宠物,给家里草地割草,父母为他感到骄傲。
这一家人如今生活美满,其乐融融。
这是好的姻缘,大家都说辛迪碰对了人,算她有福气。
同样是嫁个美国丈夫,可英的运气就不那么好。
英是我熟悉的一个中国女孩,人品说不上出众,但也是温文而雅、知书达理的那种,来美国之前在北方一所大学工作,过着平和的生活。
这一年,英二十八岁,认识了一个到中国工作的美国男人杰克。
杰克是一个大公司里的会计师,被公司派往中国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一年。这杰克外表长得有点怪,猛然一看,总觉得有点聊斋里哪种昆虫成了精以后的效果,属于美国中那种长得很不待见人的那种:中等身材,略为消瘦,粉红的皮肤,带点皱纹,一头焦黄的头发,五官没一处是长得顺眼的,尤其一对金鱼眼睛,因高度近视戴着厚厚瓶子底状的眼镜,一看人就骤起眉头,使劲眨眼,浅色的眼睫毛就不停地抖动,让人看了心里直发冷。
这杰克当时已经五十多岁了,离婚多年没找到合适的,不知是否因为长得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还是个性有问题,反正,没有美国女人要他,因此,他就想找个中国太太。
经好事者介绍,杰克认识了英。尽管杰克长得不咋地,又有过婚史,且年龄偏大,实在不是一个合适人选,但是,物以稀为贵,或者英对杰克的美国身份有所企图,因此,双方交往没多久,英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跟杰克领取了结婚证。
杰克任期一满,英就随他回了美国。没多久英就怀孕了,在往后,孩子们接二连三地来了。
英成了一个繁忙的母亲,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分身无数,焦头烂额。仅仅是家务事忙乱也就罢了,正当这时候,遇到美国经济不景气,杰克失业了。
美国人的家庭,一般都没多数积蓄,失业了,家庭经济来源就没有了,正常生活当然受影响。杰克开始找工作,一时半会没找到,英便决定到餐馆打工。
英到餐馆打工可不是非法打黑工,因她与杰克结婚,所以,她以美国公民配偶身份申请了绿卡,并很快拿到了工卡。
在美国有工卡就可以合法工作,所以,英打的不是黑工,是白工,餐馆按照正式合同雇佣她,除了支付她工资,还为她购买养老保险等福利,此外,她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小费收入。
这样英就有了份正式的工作,她把孩子交给丈夫看管,自己外出挣钱养家。
杰克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英的收入还过得去,杰克干脆不再找工作,索性当起住家男人,整天在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起来。
英敦促丈夫积极努力,寻找合适的工作,但杰克不听,说有你工作呢,我还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