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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化为章鱼的形状,拥有十多条巨大的腕足,触手的顶端化为锋利的尖刃,不断刺入人体。
此时从高空望下去,会看到魔婴就像一只巨大的绞肉机,把残肢断臂和各种内脏抛撒开来。
徐福和咩咩站在人群中,满心敬畏地观看这一切。
不时有一两片血肉或者碎衣服飞过来,徐福总是闪身避过,咩咩则好奇地伸手接住,仔细观看几秒钟才肯扔掉。
“刚才是肝脏,因为我闻到了腥味。”咩咩说。
“当心,可能会抓到一段大肠,会把你弄得臭哄哄的。”徐福说。
“我看着呢,狼人眼力和反应速度比吸血鬼要强出一块,我不会犯你说的那种错误。”咩咩再次伸手,这一回收获不错,她接住了一只戴了戒指的手。
“是钻石吗?”徐福问。
“正想向你请教这东西是否值钱。”咩咩把戒指从断手上弄下,由于比较紧,带着一大片皮肉。
舞台上的魔婴杀得兴起,看台上的观众热血沸腾,不知是谁带的头,人们开始玩起了人浪。
魔婴失望地发现,已经杀掉了至少两百人,但仍未找到丧尸。
戴头盔的人群不知道畏惧,也不躲避,没有任何一个人退缩,他们昂首走向旋转的利刃,送上头颅和四肢。
疯狂杀戮
魔婴的思维中没有怜悯和同情之类想法,数百人的死亡在它看来就跟小猫在地上打了个滚一样平常。
杀戮的同时,它大声呼号:“丧尸,你在哪里,有种就出来跟我打架。我看不起你,你TMD一具臭哄哄的破尸体,还想冒充救世主。”
它的喊声不可思议地响亮,刺破了夜空,方圆一公里内的人全都能清晰地听到。
但是没有用,人们沉浸在丧尸提供的幻觉中,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丧尸的粉丝一如既往地把血腥事件看成是通过天堂的路径,许多人甚至主动冲向场地中部的台子,努力往上攀爬,想要尽快把自己的生命奉献出去。
魔婴突然停住手,并非由于突然萌发仁慈,而是认为这样做没什么意义。
丧尸不在此地,却又好象无处不在,这具臭东西可能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得意地笑。
咩咩问身边的徐福:“它停止了行动。你说丧尸会不会已经被魔婴给杀死了?”
徐福摇头:“现在我仍然能感觉到丧尸传来的思维,只是强度比较弱,还能勉强抵御住,不受其诱惑。”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一次高强度的精神洗礼,我有些盼望,置身于幻觉当中体会到的快乐太强烈了,爽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咩咩说。
“丧尸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能够让不同的人都看到自己最感觉兴趣的东西,怎么也想不出它是如何做到的,太不可思议了。”徐福说。
舞台上的魔婴厌倦了杀戮,它再次化身为大蝙蝠,飞向自己的同伴。
徐福猜到魔婴想做什么,于是把下水道井盖掀开,召呼咩咩往里钻。
魔婴降落下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在井里。
雨点般的子弹追随着魔婴朝这边打过来,死伤的无辜者不计其数,就连正在往下爬的徐福也嗅到了浓浓的血腥味。
魔婴把身体变得细长,仿佛一条肥胖的蛇,一头钻入到下水道内。
稍后,三位同伴相聚在地下。
“我找不到丧尸在哪里,白白弄死了八百多号人。”魔婴说。
“刚才你那几下子真够威风的,我看得心里直发毛,还好咱们是朋友并非敌人。”咩咩说。
幻境
三人往深处走去,地下很黑也很潮湿,不时有老鼠和蛇溜过。
“丧尸会藏在什么地方?”魔婴问。
“我猜想,它如此迷迹权力,没准会占据市政大楼,在那里对手下发号施令。”徐福说。
“我觉得不会,丧尸大部分时间喜欢呆在一百多米深的地下室里,没准到地铁站能够找到它。”咩咩说。
“你是狼人,嗅觉极出色,能闻到丧尸的臭味吗?”徐福问。
“城市这么大,我到哪里才能找到,无论怎么样出色的嗅觉也需要线索和目标。”咩咩说。
“丧尸怕我,所以它设法斩断了与我之间的精神联系,找地方躲起来,用强大的精神控制整个城市,与我们继续对抗。”魔婴说。
“我有种感觉,丧尸很可能已经疯掉了,所以它不顾一切的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