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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时一般都已经接近凌晨一点,于是他索性等一会儿,贴吧签了到之后再睡。
但他对自己的文不满意,非常的不满意。
他目前只是想写一个简简单单、纯纯粹粹的爱情故事,他喜欢他,他也喜欢他,于是他们在一起了。或者他和她,又或者她和她。
但这件本来难度不大的事,对何均池来说却苦手了。他写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全都锁在柜子里,全都不符合他的要求——故事的开始确实是主角们相遇、相识,还未相爱,忽然死了一个人,这个死去的人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主角们从此开始了推理究竟谁是凶手,如何抓住并惩治凶手。
头疼啊,这就是何均池,任何故事到他手中都会无一例外往侦探小说方向发展。
他曾对最好的朋友叶朔提起过这事儿,叶朔说既然会写成侦探小说那就写侦探小说好了。
但是何均池的侦探小说写得也不怎么样,他布置不出巧妙的迷局,他刻画不出生动的人性。
并且,他也不是以侦探小说家为人生目标在努力。他只是想写点好看的故事而已,就像作者君的故事一样,简单却细腻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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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均池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连载网络小说是在四年前,也清楚的记得那时候的账号和密码。因为他常用账号和密码只有一个,从来不修改,想忘记都不可能。
他轻车熟路的登陆账号,进入几年没进过的页面,还是老样子呢,甚至连连载中的文也是老样子,停在第十章,再没有后续,点击量也停留在三位数,几年过去,还是增加了的吧,只不过零星的几个点击不可能引起注意。
引起他注意的是评论数,竟然有十个。就更新了十章,却有十个评论。他好奇的点进去看,发现刚好每章一个,都是些鼓励他继续写的话,最后一章的评论是“池哥,你怎么不写了,接着写啊。”
他淡淡一笑,这种有且仅有一个读者愿意追着看的小说,真的有写下去的必要吗?
并且,根本不记得那时候写了些什么,虽然这几年不是没动过把这篇文捡起来继续写下去的心思,但只是动动心思罢了。
四年说起来不长,但对他来说长得犹如四十年。
四年前的他和现在的他,一样的只是长相,只是偶尔还会听听激烈的金属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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