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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万总身边的时候,余时中不经意跟他对上视线,他握紧双拳,快步经过他,离开这里令他烦躁至极的氛围。
☆、七十五(上)
妈的,气到想杀人。
余时中大力咀嚼口中的虾仁,用牙齿狠狠磨碎满腹推积道口中的骂辞,真是他妈的,带他来这什么狗屁聚会,饭有够难吃,酒味也难闻的要命,吃饭就吃饭,有必要笑得那么亲切吗?
下午到底是谁不由分说就拉下他的裤子把他压在玻璃墙上的?他求饶了一个下午嗓子都叫哑掉了,也不见他松动过一根眉毛,这回居然连谢绝见客的柳琴都请得出来了?
果然,是因为那张脸蛋吧。余时中心里很明白,又是这张该死相似的脸。
他透过镜墙看清自己投射出来的容貌,第一时间想到的绝对不是丁香,其实根本不像吧,比起今天那对双胞胎姊弟,那才是真正的惟肖惟妙,尤其是那个男孩,连气质都演示得淋漓尽致。
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外貌,总觉得男孩子乾乾净净、健健康康就好,在遇见丁香之前他从来不晓得原来男人也可以用美丽这个词汇来形容。
还有万总的态度。余时中又杓起一大匙炒饭塞进口中,他边嚼边想,想半天还是想不出自己在哪里有见过那个男人,更别说得罪过他。
他对别人的敌意一向很敏感,他可以看出万总对他的不善。男人眼神中的轻蔑、鄙夷、不齿,甚至视他如蝼蚁他都可以理解,但又不全然如此,其中多了一层莫名的冷酷,那是看待仇人才会有的情绪。
余时中认真得埋首思考,走不到几步就迎面撞到一个人,盛满食物的盘子立刻飞出手中,他下意识反手去接,结果盘子的边缘都没碰到,竟被握进别人的手里。
“小心,你没烫到吧?”
余时中愣愣得看著他的炒饭被原封不动得接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循著男人的声音抬头一看,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正同样担忧得回望他。
“你不要紧吧,烫著了吗?”
“喔,喔,抱歉。是我走路没看路。”他盯著男人的脸看了半晌,才往下查探他的衣物:“没有弄脏您的衣服吧。”
“没有。”男人翩翩一笑,暖意和煦:“倒是你,没有被烫到吧?端著热食走动要更小心,免得吃不到东西小事,烫伤了还得去挂急诊。”
“我没事,谢谢您。”余时中露出歉疚的微笑,男人衣角分明沾到一块油渍,虽然位置不明显,但总归好好一件素白的西装因为自己的莽撞而报销。
余时中尴尬地站在原地,正想伸手拿回那盘还托在男人手上的炒饭,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还被对方拽著,动弹不得。
“这盘就不要了吧,我带你再去拿点别的。”男人像是早猜透他的心思,把手上的盘子交给服务生处理,转身邀请余时中跟他去拿餐点。
余时中有些不好意思,照理说他不是会跟陌生人多话的人,只是自己理亏,对方谈吐客气,他也不好拒绝,于是乖乖得跟随男人踱到热食区。
男人的气质非凡,走路的速度不急不徐,穿著西装的背影更加衬出宽大的肩膀和挺拔的身材。余时中心想能在这种酒店消费的客人肯定来头都不简单,只是这种外场通常都会携带女伴,现场几乎每个人都成双成对,像他这样条件出众的男人竟然单支独影,倒成了另类的焦点。
或许在等人吧,余时中胡思乱想著,眼前突然凭空晃出一面洁白的瓷盘。
“你喜欢什么?肉食?还是蔬食?”男人温和得一一询问他,每经过一道菜就仔细得介绍食材和品名,光是余时中没听过的海鲜就有七八种。
“我看你刚刚只拿了炒饭,这里的中华料理的确很不错,但要说最出名还是海鲜了,要不要试试?”
余时中点头的片刻,盘子中央就随著男人的脚步,一步一样餐点凭空冒出来,直到堆得跟一座小山一样,他才回过神,急道:“太多了。”
男人这才笑盈盈得收手:“我看你好像挺饿的模样,才会只顾著吃都没在看路。”
“真是不好意思……”
“别客气,这没什么。”他端详著余时中的脸:“你面生得很,第一次来?”
“恩。”
“能请教你的大名吗?”男人笑盈盈得从西装夹层掏出名片,他摸了半天都没拿出来,只好伸出手朝余时中眨眨眼:“抱歉,我忘了带名片出来,我叫林彬,很容荣幸能认识你。”
余时中一楞,回握林彬的手摇了两下:“……我叫余时中,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