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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他拉去,又深深地吻住我。温热的气息笼罩,我一颤,流下泪来。
遇见他后,我总是落泪。
等他松开我,我们已成为旁人注目的焦点。开玩笑,一个穿校服的女生居然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放肆地和男人接吻,成合体统!
但我不太在意,说实话,我一直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从前的扭捏,不是对众人,而是一种撒娇,对他的撒娇。而特立独行的常久,更是如此。
我们相视一笑。我歪头看他:“感动吧?”
他点头,却又道:“你不是说这是送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吗?”
我扬眉,收起笑容愤怒状:“哪儿那么多话,送你就收,不要就还我!拿来!”纯粹的耍赖。
他看破我的诡计,他眼中我仿佛看见脸红如番茄的自己。边摇头边将项链带上脖子,他笑着糗我:“你那套对夏瑜还管用,对我可一点也没效果……”
十字架在他胸前闪耀,一如我所想,说不出的好看和适合。我轻抚着它,用很淡很轻,却无限认真的语气说:“你永远都不要把它摘下来。”我不知道,这是请求还是要求,或者只是我的希望?
“好的。”他用手掌盖住我的手,“就算死了也不摘。”
我大笑:“那以后盗墓的都专盗你的,骨灰还带项链!哈哈哈哈……”
他揉乱我的发,宠溺的动作犹如对一个孩子。
然后他送我回家,路上我问起那个女人,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常久啊,那个女人是谁?”
“哪个?”
“就是那天,送你妹妹去医院的那个……”我被他困惑的表情蒙骗,说着说着就露出迫切的表情,也许还带着嫉妒吧。
“哦……”他长长的应,我立刻知道再次被他捉弄,冷着脸停下脚步。
他看着我笑了,也许是认识到这件事对我的严肃性,他重新开口:“那是我的邻居。”
我切了一声,摆明了不信,甩开他试图拉我的手。惊觉自己近乎于撒娇——简直就是撒娇的举动,哀叹一声,苏舞你真丢人。
“她的确是我的邻居,叫顾如,比我大两岁,从小就很照顾我和思思。在一家公司上班。”他见我还是一副不满加不信的表情,微叹口气又接着说,“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两年前分手。行了吧?”
我还是冷着脸:“全部?”
“全部。”他肯定地点头,“除了她我再没交过别的女朋友,和她也只交了半年。都是因为好奇寂寞什么的,无所谓爱和喜欢,所以就算分了也还是朋友。再说我们一起长大,互相照顾也是很平常的。”
“你的过去,没有我。” 我走过去抱住他劲瘦的腰,想也不想就将很早以前他对我的话重复出来,原来这对我们两个都那样适合。
“我们有未来。” 他没有像我回答他一样回答我,而是这样说道。半晌他又很轻很轻地问我,“你不会在意我的过去吧?”
“会。”我实话实说,“我非常小心眼的。”
他静默片刻后,忽然笑得胸膛震动:“那我只能以后好好表现了。”
“是啊是啊,你记着点吧。”我掐了他腰一记,很使劲,这时候一点也不知道什么叫心疼。
***
后来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圣影成功地与FM公司签约,条件虽苛刻,但他们毕竟能够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音乐。
公司给他们安排了一个键盘手——安知灿。据说他见到常久差点吓晕过去,非常莫名其妙。
我和常久复合的事似乎在何非、张迟陌眼中是理所当然,夏瑜小小的不满了一阵,但还是表示支持。他说那几个月的常久实在太恐怖,如果你不回来恐怕以后我们都抗不住。这小子的话可真好听啊,好听得我把最近听来的关于他和柳洋的八卦消息全全抖露开,弄他个不得好死。
这天他们五个人一起去圣影公园看演出,算是培养和新队员的感情吧,把我也叫了去。我还不知道那个新键盘就是半年前那个如天使般的男孩。我的记性不算特好,起码听到“安知灿”这个名字,只是觉得耳熟而已。
“来来来,这是你常大嫂子,快叫人。”夏瑜拉着安知灿起立,后者恭敬地鞠躬,着实让我受宠若惊,立刻没了工夫搭理夏瑜那张吐不出人话的嘴。
“常……嫂……”少年抬起头,对这个称谓感到为难。
“叫我苏舞就行了。”我拍拍他,示意别那么客气,鞠躬也可以停止了。同时暗中拿一杯饮料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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