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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小小童养媳。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方卿不知道自己现在几岁,但是估计不超三岁,而已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方卿知道,她已经到极限了。要不是有这成人的灵魂,在坚韧的支撑,估计昨天她就死了吧?
可现在,方卿知道,她又要死了。
上次是被那几个同父异母之人暗算,逃跑时坠楼摔死的,这次呢,活生生的饿死。方卿真的想笑一笑,一次比一次死的离奇啊。。。。。
不过也好,也好。。。。。。方卿的眼皮开始发粘,脑袋身体越来越重,但是意识却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快点死了,一切,就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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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打开,出来一位高大俊朗的长发男子,头发长的,在脑后竖起了一个喜鹊尾,穿着洁白的棉布袍子和长裤,罩着一件画格子的马甲,脚下是双黑色皮靴,风格迥异的一身穿扮,在他身上,却是好看的紧。男子虽身形高大,但并不是个肌肉男,可行动间,单薄的衣服下面,依稀可见条条块块的身体曲线,是个很容易让人想伸手抚摸的好身材。
手上挂着一个手编的彩色小手包,能听见里面叮叮当当的硬币响,拉着小竹车,哼着太平调子,正在锁门,准备去晚市。因为前几天找张大爷定的野鱼,今天该来了,正好炖个鱼汤,喜欢喝鱼汤的男子,因此格外的心情好。
转过身之后,面容更清晰了。眉飞鬓角,星目含光,人中稍长,下唇丰润,肤白发黑,绝对全天然的美男子一个。但是眉宇间那股天真开朗之气,让他在魅惑方面的美色减退了些,却在温柔亲切方面,加分超多。总的说来,依旧是大美男一枚。如果没哼太平调的话,估计更加分。
一边想着今晚美味的鱼汤,一边乐悠悠走路的男子,叫董丞。是位画家,兼家庭煮夫。他是真的有资格被称为画家的,毕竟现在能在某国著名博物馆开个人画作展览的人,活人,真的是比大熊猫还少。还是在全世界范围来说。但是,画家都是有个性的,董丞有他特有的固定圈子,画作也有特殊固定的销售通道,他也不是个喜欢宣传自己的人,就并不广为人知。所以在很多眼里,他就是个吃白饭兼做饭的。
走到一个垃圾池子旁边,董丞从小竹车里拿出一大袋子垃圾,刚要甩手扔出去,就发现每天一直追着自己的野狗们,今天一只也没有了。想着,董丞扔出了垃圾,然后就听一声小狗的惨叫,接着就从垃圾池子的后面,窜出一只嘴里叼着某个东西的小黑狗。
董丞冲它笑眯眯的拜拜手,“小家伙,对不起对不起,疼不疼?等我买菜回来,给你带猪肝哦!”小黑狗也是认识董丞的,一时散了火气,就冲他摇了摇尾巴,还讨好似的,把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了董丞脚边。
咯咯笑了几声,董丞蹲下来,想摸摸小黑狗,忽然眼神就扫到了脚边的那个东西。那是一只小黑皮鞋,还没董丞的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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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二章 新父
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