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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二小姐怎么不早些拿还给我?”
“这”莫晴眼神飘忽,未答。
“这你就别问了,想看吗?”
“当然了!一定是值钱的好东西,要不然二小姐怎会私藏起来。”
太好了,原来她是个有钱人,虽然二小姐救了她的命,但是就这样独吞她的财产也真是太没良心了,要不,还她一半也好啊。
“那不如现在就去吧!二小姐现在在花园与许公子聊天,不过要赶紧点,我可是跟二小姐说要去上茅房,结果偷拿酸梅糕来给你的。”
“唔真是我的好姐妹呀!”闻言,莫忆感动地抱住她,还顺道蹭了蹭她的玉颊。
“得了得了,快走吧!”莫晴迅速从她怀抱里挣脱,红着脸旋身,就往莫茹依的听雨轩奔去。
见状,莫忆将最后一口酸梅糕塞进嘴里后,也往听雨轩的方向走去,说是走,但实际上却比莫晴的速度来得快,俄顷,她已站在听雨轩前等莫晴了。
“呼、呼”好半晌,莫晴才气喘嘘嘘地跑到听雨轩。
“你还好吗?”莫忆扬袖拭去她额边汗珠。
“不打紧,来吧。”
推开房门,见里头摆设十分简单,雕花的桧木制桌椅置于中央,案上还摆着一只亮紫色的花瓶,花瓶里安逸着白色百合,其任意绽放之姿,让整间房更添了亮丽高贵之感。
“这是你第一次来吧?之前你刚被二小姐救来时,住得是隔壁那间,也就是我住的地方。”莫晴走到衣柜前停了下来。“东西就放在这里。”说着,她拉开了衣柜下层,里头有着一个黑色包袱和几件衣裳,未考虑,她立即将东西拿起置于案上。
“这、这”
方见黑色包袱,一阵天旋地转忽地袭上脑际,莫忆掀了掀唇说不出话来,只觉两脚发软,身子发颤。
“这包袱,不这、这是书包啊!”
“我的妈呀我在这待多久了!我的大学学测啊”她朝天激吼,往后一退,一个踉跄朝后绊跌,蓦然头击地,晕眩了过去。
卷一 第五节 我的高中
“妈,我出门了。”刘羽臻有着高挑的身材和绝美的脸孔,特别的是她长相中性,极俊又极美,没错,她就是失忆前的莫忆。
此时她穿着白色长袖衬衫和黑色长裤,手肘挂着西装外套,斜背黑色书包,蹬脚,将布鞋穿妥。
“天冷,把外套穿上再出门。”羽臻妈穿着围兜,手持锅铲从厨房探头。
“喔。”闻言,刘羽臻放下书包快速地穿上外套。
“今天这么早,又要去执勤了?”羽臻爸睡眼惺忪地自卧房步出,他睡衣未更,搔着头问。
“嗯,没办法,谁叫我是大队长,迟到了还得了。”说完,她掩上门就往楼下冲。
来到一楼,她牵起新买的档车,看着这么大台的档车,她不由得想起之前想买小绵羊,不想买档车,却被老妈又哄又逼,最后只得弃械投降点头答应。
唉,只因老妈一直认为,骑档车才适合她,可她觉得文件车引擎声太大声,而且价位又比小绵羊高,可老妈只愿买档车,也不给她买可爱的小绵羊。她已不想再坐公交车上学了,好不容易撑到十八岁,当日她就请假去考驾照,一个礼拜内就买好档车办好手续马上上路了。
会这么急忙是有因由的,因公交车上人挤人,有执勤时早些出门倒还好,若晚些出门可就惨了,因有时候会遇到学姐学妹的攀谈,这还不打紧,就怕说着说着手也伸过来了。
想当初高一时,头发剪得很短,而她们学校是间女生多于男生近一半的学校,想当然尔,在此不乏女同性恋,当时一堆女生以为她是“T”,三不五十被叫出去告白,吓得她再也不敢剪短发了,所以她现在的头发已及背,虽是如此,却依旧会被学妹们告白,只是不似过去那般频繁了。
然而她为何会当上秩序纠察队的大队长,那也是多亏了学姐学妹们,若没有她们的毛手毛脚,也就不会有为了躲避他们,而提早搭车准时执勤的她。
只是当大队长有一点挺麻烦的,就是高三上学期还必须执勤,等到下学期才能交接,而下学期就快要考学测了,时间有点紧迫。
思及此,她低头看着自己所穿的西装外套,不禁长叹一息。天冷,偏偏学校制服外套就是普通的西装外套,而秩纠执勤必须要穿制服,不好动作又不御寒。
良久终于到了校门口,她下车将档车牵至机车棚,而后拿下安全帽。方停妥,眼前忽地乍亮,出现了一只如琉璃净般的透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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