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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表情太冷酷,十年,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多悲哀,可是,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她真的不会甘心,所以,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今儿,就是厚着脸皮,她要向他问过明白,今儿,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以前,她都怕他,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猛颤,绝不敢再多说半句,但是,今天,她偏生不卖他的账,因为,她喝了酒,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麻醉着她的心肺,酒精为她壮了胆。
十年前,为了他,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她深刻地知道,她是一贫民之女,家里一穷二白,地地道道的灰姑娘,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再加上,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所以,她更觉得没了希望,不过,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不过,她不会在意,因为,她另有目的,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可叹,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
十年前,她刚入骜家,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五年前,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让她扑了一个空,晚上,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当时,她虽然很排斥,因为,他回来了,可是,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对她兴趣非常大,他强行索要,她也不能明显反抗,可是,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那天晚上,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结果是他进来了,然后,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转身就出去了。
当晚,他就却匆匆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等他再回来时,也就是在五年后,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她心里有多么高兴,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为了撑起骜家,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可是,他将谷樱带回来,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或者嬉皮笑脸*之时,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不能怎么样,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他可知道,他回来的这两月,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所以,她杀进了书房,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
她走入云雾中,与他一起隐在暗处,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放入唇边猛吸一,香烟明明那么苦,但,她却觉得是甜的,因为,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淡淡的紫丁香味道,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
吐了一口烟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就没丁点儿感觉?”
你是一块木头,还是一团泥团。
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以前,你装着不知道,一味逃避,如今,我都捅破了这片纸,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他望着她,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沉寂如一汪死水。
良久,极薄的唇轻掀:“凌姨,不好意思,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那么,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
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
唇线一勾,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错付的感情,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即然错了,她就要一错到底,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这样的称呼,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
凌姨,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让她痛到无以复加。
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她有那么老么?
“你是我爸的女人,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
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她是一个痴情无比,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
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他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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