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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樱诺,知道不?我这人一向不喜欢被人耍弄。”而她犯了他这条大忌!
他出口的话狂妄还带着无人能比的霸气!
“你……你……”她接连后退三步,如果他铁了心要办薄唇,可以随便找一条理由,理由坐实,薄唇就只能等着除名。
“我要将你把骜煌藏起来的事向骜家所有人宣布。”
闻言,骜政俊美的脸颊滑过一缕戾气,暮色倏地一沉,眼神儿也变得锐利万分。
“你不昔千里追到这儿,就只是想把骜煌带回去吧?”
“是,我就是要把他带回去,我不想让他呆在这儿受苦,至少……他应该感受家庭与亲人给他带来的温暖,而不是孤苦伶丁一个人。”
“等他病好了,我自然会带他回去,不用你操心。”
他终于被她的固执激怒,不再温柔软语!
“骜煌是几时得这种病的,是不是五年前?”
昨晚她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可是,最终未想出答案,眼前的男人应该知道所有的一切。
“你无需知道,谷小姐。”骜政面色冷沉,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称呼从以前的‘小没良心的’‘宝贝儿’‘亲爱的’一下子变成了陌生的‘谷小姐’。
“他以前爱你,当然,你也说过爱他,不过,你看他,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晓,甚至有时候还会情绪爆怒到打人,经常产生幻觉,他已经等同于废人,无法在兑现对你的承诺,也不能再给你幸福,所以,忘了她,忘记一切,重新开始,那纸婚姻契约也可以不作数!”
她望着他,再看了看床上仍然熟睡,如婴孩般乖巧的男人,嫣然一笑,步步退开,眼中浸满了眼水,曾经的一切似水无痕,成了过往云烟,可是,她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的幸福只因一起爆炸事件而士崩瓦解。
曾经的她多么地幸福,骜煌把她捧在了掌心里,宠到她骨子里,而曾经将她宠入骨髓的男人却得了一种怪病,心意病,一种罕见的不治之症。
“如果我说,不能贫穷与富贵,我都愿与他一起并肩前行,你能允许他与我在一起吗?”
这话有着淡淡的乞求意味在内,是的,在她恢复记忆后,她就很难将骜煌忘记,纯纯的十八岁,是他陪着她走过来,那是一段青涩的回忆,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他是她的初恋呵!初恋是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也是难忘的记忆,她忘不了他,即然忘不了,在心中瞬间就做了一个澄明的决定,无论生与死,富与贵,贫穷与疾病,她都愿与他一起并肩前行,无怨无悔!
多么美丽的誓言!这些词汇不是应该出现在婚礼上,出自于牧师口中么?
然而,她自己当着他的面前,对着什么也不知的骜煌许下了一世的承诺,可见她对他的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
眸底升腾起缕缕复杂之色,坚毅的下颌骨抽搐着,额头隐约有青筋毕现,五根手指捏握成拳,指关节用力到泛白。
“即然如此,那你就随他自生自灭吧!”
从此,她们的事他再也不管,眼不见,心为净,嘴角弯成的弧度明明那么漂亮,却让她有一种被嘲讽的感涭。
他走了,真的让她们自生自灭了,她懂他的意思,就是随便她要怎么样,就算是她要把骜煌带回Z市他也不管了,这男人转变如此之快,快得令她措手不及。
骜政是矛盾而神秘的,反正,她总觉得自己一向都看不清楚他。
骜政被方冀载走了,樱诺在医院呆了几天,她把骜煌的病情了解的非常透彻,想到骜煌曾经对她说过:“樱诺,我不喜欢孤独,你要永远都陪着我,陪到地老天荒,陪到死。”
那时候,她觉得他说这句话好沧桑,那时候,明明他们都还没满二十岁!
每想到这段对话,再看看他呆滞的眼神,仿若他永远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她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而他也无法告诉她。
她去找了医生,询问他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回家治疗。
医生回答说:“骜先生虽然有时候性情狂燥,但,还未出现过打人的例子,他有时候喜欢抱着头自言自语,那是一个我们永远无法到达的精神境界,其实,这种心意病有时候,是需要亲人的慰藉,需要亲人的关怀的。”
言下之意就是可以回家治疗,这对于樱诺来说,自然是一个好消息,就算骜煌一直这样,她也愿意照顾他,照料到地老天荒,照顾到她们彼此额角都起了皱纹,她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人呵!
在病例单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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