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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像面对审判的罪犯。
“这是我们的计划书。”谷卫东将一份文件递给了白佑彬。“现在,我们与东洋舰队提交方案的主要分歧就在火力、速度与防护吨位的分配上。速度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按照江南造船厂总工的说法,等到战舰开工建造的时候,新式蒸汽轮机的研制工作也将完成,到时候可以在不增加动力系统重量的前提下,使战舰达到我们所需的最低标准。主要问题就是装甲与火力的重量分配。老方,你先说说吧。”
被点到名的是舰队后勤装备司的方贤俊少校,与谷卫东一样,他也是技术军官。
按照方贤俊的说法,新式战列舰的防护水平只需要在“长江”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级别就足够了。
当初,“长江”战列舰是按照在常规交战距离内抵御十四英寸穿甲弹的标准设计防护装甲的。实际上,在条约的限制下,以三万五千吨的标准排水量,除非大幅度的牺牲其他性能,“长江”级战列舰的防护水平很难超越这一水平。
因此,新式战列舰只需要在常规交战距离内抵御十六英寸穿甲弹。
听了一会,白佑彬心里有数了。
毫无疑问,南洋舰队将美国海军当作了主要敌人。因为美国海军没有开发超过十六英寸口径的主炮,所以没有必要按照更高的防护标准建造战列舰。
问题是,南洋舰队在这个地方钻了空子。
所谓的“常规交战距离”,还有“十六英寸穿甲弹”都是模棱两可的概念。
常规交战距离的核心就是“避弹区”,即在该区间内,敌舰射出的穿甲弹既无法穿透垂直主装甲带,也无法穿透水平装甲。“避弹区”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主装甲带与水平装甲的厚度。南洋舰队采用的是帝国海军在五十五年(公元1923年)提出的旧标准,而不是在十年之后提出的新标准。别看这个小小的差别,在建造的时候,足以使战舰的装甲厚度出现三成以上的差幅!
十六英寸穿甲弹也有两种,一是强调近距离交战时,打击垂直主装甲带的轻弹。二是强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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