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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吗?”他问。
我头痛得厉害,不想回答他的问题,扔下五十元钱就下了车。
跌跌撞撞地,我就进了这家连名字地没有看清楚的酒吧。不等坐稳,我就连要了两杯烈性酒灌了下去,心里方才感到好受了一点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开始环顾四周起来。
这家酒吧和其他的那些酒吧的装修得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那些小圆桌的中间还空出了一小块像是舞台模样的地方来,似乎还有人表演什么。客人亦是以年轻人为主,但看上去都是一些潇洒不羁的“新新人类”,所放的也不是舒缓的、有情调的音乐,而是那种比较时髦的流行歌曲,所以比之那种专供白领阶层消遣的场所要喧闹几分,随意几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好象是什么时候来过似的。
我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没有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我的穿着与这里的人随意的风格太不合拍,坐了许久,也并没有谁前来搭话,我独自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酒,很有一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但是,我必须得找个人说些什么,不然我又会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来了。
“你们这里叫什么名字?”我问那个调酒的小伙子。
“你不知道?”他讶异地把我看了看。“你是第一次来吧?”
我不置可否。
“我们这里已经开了有一年了。”他的口气像是在做广告。“名字很酷哦,叫作野狼。”
“什么?”我惊了一跳,觉得自己肯定是快喝醉了,耳朵开始出毛病了。
“叫‘野狼’啦!”
“野‘‘‘‘‘‘‘‘‘‘野‘‘‘‘‘‘‘‘‘‘‘狼‘‘‘‘‘‘‘‘‘‘‘‘‘”我的舌头打起结来了。
“很好听吧!”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乱,“野狼”这个名字像一记粗硬的拳头打得我不知所措了。
“是我们老板取的,很有些味道呢!”
我的双手死死地握着酒杯,那薄薄的玻璃似乎马上就要碎裂开来,我也无暇去顾及了。天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这个地方竟然也叫作“野狼”呢?是巧合,一定是巧合!
我的牙齿都在打着战了,但还是问:“你们‘‘‘‘‘‘‘‘你们‘‘‘‘‘‘‘‘‘‘‘老板叫‘‘‘‘‘‘‘‘‘‘”
“嘘!”他竖起食指,“他要唱歌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于是,我看见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他站在那块空出来的地方,正抱着一把吉他,低垂着头一边拨弄着琴弦一边在唱着一首《一起走过的日子》。我虽然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但那长长的头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和那身有些发白的牛仔服,已经明确得不能再明确地告诉了我一个答案———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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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一九九九年(5)
我浑身颤抖着,几乎就透不过气来了,我想立刻逃跑,但我的力气不知道地到哪里去了,整个人完全是处于瘫软的状态。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我这才把头转开来,伏在吧台上直喘着气。
“小姐,你怎么了?”调酒的小伙子吓住了。
我连摇头的劲都没有了,心里只有无尽的痛楚。
我一直将头伏在臂弯里,没有勇气再抬起来一下。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一瞬间消逝了,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也不想看任何人,只希望自己不被阿风发现,等到力气恢复就逃开这一切。
“小王,给我一杯啤酒。”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是阿风!是他!我知道自己的耳朵没有出现错觉。这世界上没有哪一个人的声音会和阿风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叫我心慌意乱的!而此时,他的整个人就在我的身边,我已经感觉到了他那强烈的气息了。我的心跳得像是在擂着鼓,开始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了,居然抖得衣裙都发出了“莎莎”的声响了。
“她怎么了?”我听见阿风在问,“发病了吗?”
“不清楚。”那个小王回答。接着,他又问我:“小姐,你需要去医院吗?”
我很想回答他,但就是无法说得出一个字来。
“可能真的是病得不轻。”阿风又在说:“还是叫辆车送医院吧。”
我感到有一支有力的手伸向了自己,在试图扶起我,不用说这是阿风。经这曾经千百次拥抱、抚摸过我的手再一次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