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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对他开始审查,通过一番补救措施,最后以李光裕自动离职宣告事情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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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第五章 五千万诈骗案(4)
在脱离了计划体制束缚的李光裕感到自己应该有更大的作为,于是他在长安市成立了长安市围美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当时除了在农业贸易领域投资以外,主要的核心收入还是靠李光裕在股票市场的拼杀获得的。当时由于股票市场行情非常好,只要有大笔的资金进入就能收获丰厚的回报。
这个阶段的李光裕四处寻找资金。李光裕在银行担任秘书期间结识了家乡最大的企业“香石化”的负责人。李光裕想让这位负责人帮助自己解决一些资金,当时“香石化”正在加大技术改造,账上资金根本无法拆借。
不久李光裕的堂弟李光道想了个办法:李光道当时在香江一家国有银行的支行担任信贷员,他认为,只要伪造一张“香石化”五千万的大额国库券存单,再由“香石化”以存单抵押给他所在的支行,然后由支行将钱贷给李光裕能够控制的一家本地香江的企业,在这家企业收到贷款后,再将贷款转到李光裕北京的账户上供李光裕在股市上使用。
李光裕当时心里非常清楚,按照《刑法》这就是贷款诈骗罪。但是,李光裕在“富贵险中求”的价值观驱使下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李光裕把这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和“香石化”的那位负责人说了之后,起初那位负责人坚决不同意,最后,在李光裕许诺的利益诱惑下,同意按照李光裕的办法配合。首先由李光道出面和主管信贷的主任提出这件事,主任听说有“香石化”的国库券存单抵押就答应了,李光道领着主任来到“香石化”那位负责人的办公室,由“香石化”那位负责人在自己办公室里的保险柜里将国库券存单取出交给主任。
本来这件事儿就要按照李光裕计划的那样成功了,由于主任认为五千万实在不是个小数目,于是就通过总行查询了那张国库券存单。在确认了那张国库券存单是假的之后,主任吓出了一身冷汗。主任当时并没有报案,只是通知“香石化”的那位负责人和李光裕来自己办公室处理这件事。
李光裕和“香石化”的那位负责人得知事情败露了之后,心里非常害怕,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只要银行报案,他们最少也要在监狱中度过十五年以上,甚至被枪毙。李光裕这时只好向在香江市公安局担任刑侦支队支队长的王振忠求救。
王振忠当时考虑到他们只是要用这笔款炒股,并不是单纯的诈骗,再加上王振忠不希望自己的铁哥们李光裕在监狱中度过人生最好的时光,所以就由王振忠为这个事儿专门找到主任反复做了工作。主任考虑到诈骗没有形成事实,再加上王振忠毕竟是刑侦支队支队长,今后银行的好多事还需要公安局帮助,所以就答应这件事到此为止了。
李光裕当时对王振忠是无比的感激,并许诺日后一定重谢王振忠,王振忠当时哈哈一笑说:“光裕,快别这么说,谁让咱们是兄弟呢!只要你今后好好做人,踏踏实实把事业干好,我这当哥哥的也就知足了;我哥哥王国忠也在做生意,不过做得不行,如果你方便的话,日后你帮我多照应一下。”李光裕连忙表示:“没问题,如果他乐意的话,你就让他到我公司跟我干,我肯定亏不了他。”
“那可太好了!我回去问问他。光裕,那我先替他谢啦!”
“咱俩什么关系,你还这么客气!”
这件事儿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李光裕随后在股市上缩小了资金量,并帮着王振忠和“香石化”的负责人也赚了一些钱。“香石化”的负责人对李光裕在股票市场的才干非常欣赏。双方希望今后在条件具备的时候进行深入的合作。
不久,“香石化”当时获得了国家对其三期改造项目的批准,当时这笔资金共15亿元左右,由于不需要短期内使用这么些资金,双方就商定由李光裕控制的一家投资顾问公司以投资理财的名义和“香石化”签订了一份委托投资理财的合同书,然后“香石化”将10亿2千多万元打到李光裕控制的投资顾问公司账户上,李光裕用这笔钱为本金,在股票市场上充分发挥了他惊人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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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五章 五千万诈骗案(5)
李光裕的财富就是在那个时候快速完成了原始积累。
李光裕在获得了巨额财富之后,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了超常规的捐助,这些行为让李光裕得到了主流社会的认同和赞赏。李光裕当时已经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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