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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
“追逐打闹”这种级别的玩耍起初还可以满足几个小魔头的玩性,可是到了后来完全不被他们看在眼里。于是便有了后来的骑马射箭,上山爬树等一系列的户外活动。也亏得是仅限于在鬼泣山上“撒野”,要是射箭什么的直接在玄冥教中进行,那估计现在玄冥教已有半数教众不复存在了。
不过就算是在鬼泣山中,他们几人的影响力也是波及四方。
叶锦天便经常坐在忠义堂里听来人禀报说,
“大小姐今个儿学骑马,生生骑死一匹汗血宝马”。
“……”
“大小姐今个儿学射箭,和着几位小主子射光了山中成片的野鸡”。
“……”
“大小姐今个儿捅了个蜂窝,两位元家少爷被那毒蜂叮成了重伤。”
“她捅的!人家受重伤?”
“大小姐他们今个儿……”
当然个中的每件事情都有叶枫的参与,不然胭脂哪能完好无损的肆意妄为。
一晃几年,各自都到了学武的年龄,玄溟教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男女只要到了总角之年就要送去白虎堂习武。
胭脂和叶枫相差三岁,便晚去三年。
她是见过白虎堂厉害的,别的不说,就说像叶枫这种天资超群、筋骨奇佳的少年,被送进去以后,也是惨不忍睹。
元奎家那两兄弟虚长叶枫半岁,几乎也是和叶枫差不多时日进的白虎堂。元奎那老匹夫倒是公正严明的狠,对他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是丝毫不手软,反倒是比别人还严上几分。
当时,胭脂是不知道他们在里面到底练些什么鬼东西,她只知道几个人每日天未亮的时候就已经不见踪影,然后每每都是到了次日凌晨的三更天才会回来休息。
好好的人,都一个个跟个行尸走肉似地。浑身上下大大小小、深深浅浅都是伤痕淤青,见了床倒头就睡,连句人话都不会说了。
就这样过了整整三个月,胭脂才发现叶枫好似渐渐适应了白虎堂的“魔鬼训练”,没有了起初的狼狈不堪,身上的伤痕淤青,亦渐渐少了起来,回来的时辰也渐渐的早了。但是元家那兄弟却依旧如此,整整过了一年左右的光景,才慢慢适应过来。
胭脂自知自己分量,心下也看的清楚。她可没那自信,认为可以能比得了叶枫,能在短短的三月之内适应白虎堂的“魔鬼训练”。更可况,她自小便备受叶锦天呵护,身子骨骄纵惯了,根本就吃不了苦,外加,性子颓懒,这种要消耗体力,还要被人折磨的差事,最是不愿意去做。
是以,到了胭脂学武年纪,她便只好靠着装病暂且逃避一些时日。天天躺床上佯装憔悴,那叫一个尽心竭力啊。
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最后还是被叶锦天识破了。
那一次,是叶锦天从小到大第一次在胭脂面前发火,然后也是胭脂从小到大第一次被吓哭,被她老爹吓哭了。
然后第二天便乖乖去了白虎堂,当然还有左语琴作伴,一起下了这玄冥教的“人间炼狱”。
三日后,胭脂自认为已离崩溃不远了。或许她天生就没有习武之人的筋骨,虽说领悟能力不弱,但是终究于事无补。元奎所安排的各项“体力训练”,对她来说根本无法承受。
也难为了她,怕叶锦天生气就这样做了三天三夜的“板上鱼肉”,任人宰割。
拼死拼活的总算是坚持到了第四天,最后却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终于打垮了胭脂奄奄一息的身子。短期积累的疲劳过度和浑身上下的大小伤口伴着雨后的伤寒一起发作,高烧不退,一病不起。
那夜,叶锦天陪了胭脂一整宿,未曾说过一句话,沉默的吓人。
翌日,宣布了一个让昏迷中的胭脂听了都会笑醒的好消息。
或许她也是有史以来能够被记录进“玄溟手札”的一代白虎堂习武名人,短短三日差点死在白虎堂练功房,绝对的名垂千古,流芳百世。
教中弟子,嘴上不说,但心里俱是暗叹不可思议,思忖着,那大小姐也太过纤弱了些。三日!至今未曾听说啊。以前听人说“七日”已觉得是奇谈了,现下竟然见了一个三日的,当真是给他们长了眼界啊。
不过此事对元奎来说,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委实被那胭脂整坏了名声。
然,叶锦天虽大赦胭脂,免受习武之苦,但是却留有后招。和这黄毛丫头做了笔小小的交易。
既然技不如人,逃命的本事,绝对必不可少。
条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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