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页)
“哦……那么,你们有什么打算呢?”我把一支锋利的枪头按在枪杆子上,抖了一抖后,转头看着两人面面相觑又有点热切的样子。
“老爷的神勇让我感到震撼与钦佩!能成为一位勇士的随从将是我们最大的荣耀!”旺财怯怯地问道:“老爷,请问……您愿意收留我们两个卑贱的比蒙,庇护在您的光辉下吗?”
“好吧,你既然愿意做我的仆人。”我心中一喜,懒洋洋地问道:“我将赋予你们在这里生存的权利。”
两比蒙面面相觑,不禁又惊又喜,同时跪在我的脚下,一个吻左脚草鞋一个吻右脚草鞋:“‘旺盛的金路易’和托尼将永远感激魔族老爷您的恩赐!”
“对了,先告诉我,这家伙是那一个种族的族民?”我站起身来,走到海面踢了踢这个已经死透了的光头壮汉问道。
“老爷,这是个海豚族人。”旁边的旺财走了过来道。
“海豚族人?”我呆了呆,奇怪地问道:“他们怎么和你们一块抓到了?”
“老爷,这里每年都会有很多海豚族人,或者是逆戟鲸战士会因为体内寄生的潘朵拉之虫而发狂导致搁浅丧命。”旺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附近的海域里生活了许多的海豚族,它们是野蛮人和残暴的虎鲨人最大的克星,他们很悍勇。”
“潘多拉之虫?”我奇怪地念叨着这个奇怪的名称,这明明就是蛔虫和水虱嘛,怎么又多出一个‘潘多拉之虫’来?
“是的,老爷,昔日一万多年前,海族入侵大陆的时候,人类的魔法师在把海族赶回海中之后,人类给海族降下的最厉害的诅咒之一,要让他们的子孙后代永生永世地遭受潘朵拉之虫的吞噬。”旁边的托尼cha嘴介绍道:“这种诅咒甚至连我们这些比蒙都逃拖不掉。”
此时此刻,我脑中陡然灵光爆闪了一下,骤然想起了我以前受丛林训练时的那些配药技能,转头朝不远处的那片野生槟榔林看去,硫磺的味道似乎也在我鼻中缭绕着。
“我明白了!”
我不禁回想起了以前丛林作战时所学到了生存技能中,其中就有调制草药治疗寄生虫这一项!
一个招兵买马的伟大计划悄悄浮出了我的脑海中,我的野心瞬间就开始不能遏制地膨胀与蜿蜒。
我忍不住仰天一阵狂笑。
第十一章博德少女的初夜字数:4176
道格族的确是比蒙中最忠心的种族,这一点上在两个勤快的比蒙狗人身上确认无疑,他们在离我不远处的位置搭起了一个木棚之后,原本我吃喝拉撒的工作已经完全被他们给取代,连荒芜很久的稻田、山芋田和瓜田,与粗糙的小石磨也被他们给重新整理好了,忙碌得不亦乐乎。
而不久之前,旺财驾舟出去了几趟之后,连续不断地带来了几十头成年山羊大小叉角雪鹿,放在山凹里用篱笆圈养了起来,保证了我每天的三大杯鲜美可口的鹿奶,我现在甚至已经很少吃鱼,天天吃到托尼特别给我烤制的米饼,以及在我安排下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工作。
旺财和托尼虽然还不怎么懂我的意思,但还是听从了我的话,把那片野生槟榔林中所有成熟的果子都摘了下来,均匀揉碎之后和野生的南瓜籽一起晾晒了起来,又从附近的死火山里寻找到了十多块人头大小的上品硫磺和雄黄。
冥想奥力着实比训练战能更加枯燥,但我把每天的静心训练改为冥想奥力元素,反正对于静心的帮助也差不了多少,现在的我基本上已经能使用奥术中的治疗法“活力之水”了。
魔族的奥术之所以与人类魔法区别开来,是因为奥术施展的速度比较快,大部分咒语都是kao精神力来驱动,而我想学攻击性奥术的原因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对付那群无赖的信天翁比蒙们。
而旺财告诉我一个非常非常丢人的事实,那就是信天翁族比蒙居民在周围岛屿中的实力是属于较弱的一支也是最无赖的一支,只要是不会飞的种族,连野蛮人和旺财以前居住的岛屿上的野猪比蒙都忌怕,东北面巨人岛上的一群丘陵巨人和旺财家以前附近岛屿上的一伙精通标枪的豪猪比蒙不惧怕他们。
而在以前我的岛屿上,还忌讳两位会飞翔的黑魔族的夫妇,而现在身为银瞳一族的我,只能悲惨地沦落为他们之下了。
翡翠瓜在旺财的精心照料护理之下特别又从山泉位置挖掘了一条小溪,把沤烂的草堆做肥料,在充足的泉水灌溉之下,由原来的一年两熟变成了三熟。
只不过信天翁博德侵扰的日子再次来临了。
“我X你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