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1/4 页)
连载的简介上写得很清楚,到夜市体验生活的外国贵族青年因缘际会踏进娱乐圈,因为天生的俊美邪魅引得无数大小明星投怀送抱,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为他育有一子的保镖和得了绝症,勉强乐观的话痨都被他抛之脑后。
“本文XP,X大于等于4。”罗德把备注念出来:“嗯,我很高兴她们总是给我很高的待遇,但是按这个数量我会早死的吧?”
上帝都爱我对你发送了一个窗口抖动。
上帝都爱我:为什么我得了绝症?写虐心渣攻文可以拿小金开刀啊!
大岩石:等你死了以后我会一辈子会因此悔恨的然后你的角色就升华了
上帝都爱我:少给我拉伸牛宝宝!这样我的戏份岂不是要变很少!一般追忆篇的篇幅都不会很长的!
大岩石:这是重点吗?!
上帝都爱我:有标点……是小金?
大岩石:为什么这部扯淡的小说又要开连载了?
上帝都爱我:因为罗德从地摊王子变成火星子啦!
大岩石:?
上帝都爱我:小金,看好你的娃,孩子在,你正室的位子就勉强不会动摇。
上帝都爱我:男人出名果然就变坏,他要燎原了。
陶佳“燎原”二字,用得极其贴切。
金国王还不知道,DEW的广告在短短几天内,引发了惊人的轰动。
“给你看。”罗德把下巴靠到金国王的肩膀上去摸鼠标:“现在缓冲爱你十八辈祖宗之前,都是DEW的36秒广告,然后在播放的时候,视频两边都是我的照片。”
“还有林陵的照片。”金国王看到了。
罗德不置可否:“到处都能看到自己的脸,感觉有点奇怪。”
金国王觉得有点发晕。
仿佛是在一夜之间,DEW的模特们就拥有了数量可观的后援会,到处都能看到相关话题,甚至已经有了各种CP宣传图。
因为电视广告的主角是本来就极具知名度的影帝,所以两个在平面广告上出现的新鲜面孔,反而更能激发广大人民的创作热情。
具体表现在因此而衍生的各种同人文上。
地摊王子第一部算是以罗德为主角的小说鼻祖,当时这个连载只是小范围被转载评论,勉强算是一篇有(狗)血有(熟)肉的3P传统(?)耽美文。
而第二部则完全变成小黄书了。
客观来说,这不是作者的错,而是设定的错。
既然从3P文变成了后宫文,而且爱都是要在床第间说出来的,那么作为帝王攻,罗德只能像赶场子般刚从清纯偶像团体主唱的床上无情地离开,又要奔赴刚拿了金龟子唱片奖的俊美歌星的摩天楼之约,然后在摩天楼的隔壁星级酒店,还有一个从米兰走秀赶回来的,和罗德合拍广告引起轰动的超模开了房间在等帝王临幸。
在这种情况下,罗德在小说里能完整地穿着裤子说台词的机会几乎没有——即使是在处理“一分钟两百亿上下”的生意,他也要一边轻抚众多翘臀,一边用冷酷的声音在电话里遥控指挥。
“即使是影视巨星,也是个拍黄片的巨星。”金国王跳过主楼,一边看楼下一群嗷嗷叫的回帖一边分析。
“这不合理啊。”罗德说:“如果我真的是一个产业帝国的帝王,还要拍电影电视剧广告出唱片,还要去陪各种不同的人上床,那真的是会早死的。”
“艺术总是高于生活的。”金国王关掉网页,转头打量罗德。
罗德被金国王专注的眼神看得有点不习惯:“小金,如果你是在索吻的话,眼神可以再放松一些……”
金国王两根手指抵住罗德靠近的下颚:“我只是在思考什么样的墨镜比较合适。”
罗德:“??”
金国王又看了看罗德那即使是在室内,也熠熠生辉的金发:“可能还需要一点染发剂。”
罗德警觉地退开身体。
“你好像红了。”金国王说:“我只是不确定网上那些人对你的热情会不会延续到现实里。”
罗德:“这是什么意思?”
金国王:“在你的国家里没有偶像崇拜的说法吗?”
罗德说:“国王就是人民的偶像。”
金国王:“……我的意思是,长得特别英俊,或者特别勇猛的……骑士之类?大家在路上看到他,会把他围观到死的那一种。”
罗德:“这个就太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