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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听了心里压抑,她只能在心里不断的叹气叹气,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炕沿上的男子,这男子气息内敛于心,若不是这咳嗽声,她想她真的会忽略这个男子,皮肤黝黑,相貌普通没特点,将他扔在人群里,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可你若耐心认真的去看这个男子,会发现他其实让人惊艳,虽然穿着打着补丁的农家衣衫,可依然难掩一身的清隽之气,清冷绝艳,他的墨发垂在脑后,如绸缎般散发着高雅的气息,这是杨遥遥阅人无数后能在这男子身上看到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前身为何将他给捡回来的原因吧,对,确实是捡回来的,而且是一次捡了两个,这病歪歪的男子叫张希,还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张乐,两人是亲兄弟,听说是前身在雪地里将两人捡回来的,用救命之恩强迫张希娶了自己。
这还是她从隔壁大嗓门的妇人口中听来的,前身具体什么性格,她还不是很了解,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绝对是不讨喜的,甚至可以说人人厌恶。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她其实也厌倦了前世那强悍霸气的生活,这样平静淡然的乡村生活也好,最起码可以坐吃等死,再等来世,若有上苍,她一定会祈求遇到自己的弟弟,这一次她不会那么自私,她会好好珍惜那个一心为她的弟弟。
“咕噜噜”突然肚子响起声音,杨遥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五天,她除了吃喝拉撒,几乎都没下过炕,吃的是张希给煮的馒头就野菜,虽然家很穷,但有吃食就好。
她习惯性的在吃饭时候看向张希,结果看到他脸色青黑,正对着破布吐血,“咳咳……”一口鲜血吐出,他似乎想下炕,却有些眩晕。
此时杨遥遥也顾不得其他,立马上前扶住张希,这人怎么就虚弱成这样了?“夫君,你没事吧”
在杨遥遥说了穿越来第一句话后,她能感觉到张希的身体一颤,继而咳嗽声更大了“咳……”而且那长长的睫毛还轻颤着。
杨遥遥精通很多,但却不懂医术,如今她并没想起前身的记忆,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此时唯一能想到的便是隔壁那大嗓门郑氏,所以她想也没想的便跑了出去。
“咚咚……”
“谁呀,这下雪天的,跟土匪进村似的,还让不让人活了”门内传来郑氏骂骂咧咧的声音,也不怪郑氏,这白华村周围确实有个土匪窝,进村扫荡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架势。
“郑大嫂,是我呀,杨遥遥,我家夫君也不知怎么了,一直吐血,是不是快不行了,郑大嫂,你帮去看看”其实杨遥遥根本就不是好心的人,私心里,她觉得那人就这么去了也好,每天听那咳嗽声也怪压抑的,可那人好歹是自己名义上的夫君,这几天也一直照顾她吃喝,也不能见死不救,而且那吐血的场景让她想起了前世的一幕,心不由的一纠,所以她想救他。
“吱呀”听到杨遥遥的说辞,郑氏立马打开了门。
“他爹,你快去看看,我带大妹子去山上找草药。”郑氏对着屋内的男人喊道。
然后拉着杨遥遥就往山上跑,还一边数落着“我说大妹子,跟你说过多少遍,你那夫君的病需要喝芥芝草,你没事时多上山去看看,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镇上那都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无论条件多好,都是我们攀不上的……”郑氏语重心长的说着,虽然语气里带些责备,可杨遥遥却能听出里面的温暖。
不过越听杨遥遥越恶寒,这前身真的是极品呀,好像是一直在努力攀上镇上那些大户公子,好飞上枝头做凤凰,可惜因为一点优点没有,让人厌恶躲避不及。
杨遥遥嘴角不断抽搐,感情这前身虽然没资本,却一直在努力花痴滥情,招惹了好几位有名的公子呢,看来以后她要想过平静的生活,还是不能去镇上。
可让她奇怪的是,既然那么喜欢荣华富贵,为何又捡回张希,用救命之恩威胁他从而嫁给了他呢,看着郑氏正在气头上,她还是别问了吧,早晚会知道的。
或许因为雪一直下着,路上一个人也没碰到,山上的路也积了厚厚的雪,一踩就到脚踝处,或许一直跑着,倒也没觉得多冷,杨遥遥心想,她应该多活动活动,这身体不比前世,太过虚弱,在炕上躺着还觉得冷。
杨遥遥看着有些笨拙的郑大嫂正吃力的往山上走,一只手还努力抓着她,不时的说一句“大妹子小心看着路”
“这芥芝草可是好东西,专门治你家男人的病,煮着喝,能好一个月,再过半个多月也快过年了,应该能撑到过年,到时候过完年,芥芝草也能再长一些……”郑氏用手将树下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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