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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之际
终于回到了我可爱的风城,想到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去更广阔的世界了,不由的欣喜万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先把我的东西卖了换点路费。否则等我到了大城,一个人都见不到了,东西卖给谁去啊?
新打到的50级装备中只有3件带属性的,其中一件还不是我能用的。
黄金穿山甲护腿,防御16,+3点力量,+3点体质。
蓝色穿山甲铠,防御18,减少对方10%会心一击率。
蓝色穿山甲之杖,魔法攻击力40,+10%双倍打击。
我将40级的装备全脱了下来换上50级的,现在我手里就有29件不用的了,其中还有不少带属性的。先M了天下无贼一下,告诉他叫他和他兄弟们过来看看有什么用的着的装备。剩下的我就要全卖了。
天下无贼一看我这架势像是要走的样子,也不练级了,领着4个盗贼便赶了过来。看到我时我正坐在地上靠着墙发呆呢。一看他们来了,我指着货架上的装备对他们说:“兄弟们,你们看看那个用的着便拿走,剩下的我就要处理了。”说着将那双黄金虎皮靴冲着天下无贼扔了过去:“把你的食人花靴给了他们吧,这个送给你了。”倒不是我一时兴起,只是该要走时忽然觉得有些伤感,我在风城有没有什么朋友,只有天下无贼算是一个,不照顾他我照顾谁啊。特别是看到天下过来时有些落寞,知道我在他心中还是有些地位的。
天下无贼也不多说话了,接过黄金虎皮靴默默的点头道:“天下,你走之前知道先来看看我们,我就知道,你是把我们当成兄弟了。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从今往后,咱们就是兄弟了。”说着将手伸了过来。我笑着握住他的手,点头道:“你们抓紧时间练级,我先去外面看看,等咱们再见面时,就是共谋大事之时。”
抛头颅,洒热血,男儿生来心如铁,尸首倒地豪气在,只埋肝胆在疆野。在疆野,常杀人,赢得嗜血薄姓名,不为红颜冲冠怒,甘为手足挡刀枪。
再次见面,将是金戈铁马,再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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