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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有的企业危机管理策略第一目的是希望保护企业利益最大化,保护品牌,然后才考虑是否报复媒体等其他因素。显然,起诉后企业的利益损害是巨大的。企业始料未及的明显失误是:
错误一:大陆媒体的力量远大于台湾等其他地区,远大于他们想象的力量。大陆媒体在民众心目中有很高的公信力,有相对崇高的话语权。 媒体既可以将企业品牌推上荣誉的宝座,也可以让品牌顷刻声名扫地。联合起来的媒体的力量更是无可比拟的。
错误二:判断错了自己的免疫力。尽管代工企业是在后端不做品牌,但像富士康的某些做法,尤其是不善待劳工这样的品牌危机,一定会最快传递给其客户。面对舆论的谴责和压力,富士康的客户的判断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而且为了在公众树立良好形象,品牌厂家将会考虑是否替换代工企业。像手机、笔记本领域,竞争对手华宝、仁宝、广达的实力都在富士康之上,品牌企业的选择余地非常广泛,所以随着事情的发展富士康能否保住自己的“代工头”地位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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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情感公关策略(9)
错误三:没有立即整改立即通报给媒体,错过了修正品牌形象的最佳机会。8月份,已经知道自己是有缺陷的,苹果公司的报告已经点出了缺失:“调查组认为,在大部分调查项目中,该供应商遵守了苹果规定,但调查组的确发现了违反《行为法则》的行为及需要改善之处,调查组正与该供应商着手解决。……员工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法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调查组检查了多个产品线工人7个月的加班情况,发现35%的人的每周工作时间超过《行为法则》上限,25%的人一周连续工作六天……”可惜,企业只把这一问题当瑕疵,没有重视。
错误四:对博奕力量衡量的偏颇。原来一定设想过,可以通过一审二审终审等漫长程序可以摧毁记者,摧毁当事记者的心理,或者利用司法机构的程序来整垮记者。没成想质疑法院受理此案的动机和吁求司法机构充当社会正义的堤坝的呼吁随处可见,而且后者完全占了上风!
此外,无论起诉结果如何,胜诉或者败诉(后来的结果是“和解”),企业都是失败者,因为企业的目标是保护品牌。而显然在这一段时间里,富士康的品牌损失是巨大的。
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他完全可以采取相反的策略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危机,以获得品牌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也只有采取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策略,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实际管理成效。
比如以整改为主线行动。对照苹果公司的报告改进制度,整改加班制度——行动通报给媒体,赢得媒体的支持,取得社会的谅解。邀请部分社会人士参观工厂环境,开放部分企业环境……对内召开员工座谈会,与员工沟通。意在建立稳定而不激进的劳动关系……联系更多的媒体,如果先前报道不够准确,与事实有出入,希望推出更接近事实的报道,传播认为公正的更多来自一线的报道……
第四章 慎用信息控制策略(1)
第一节 信息控制策略的应用背景
信息控制,能够作为企业遭遇危机时有效应对的手段,但在信息传播渠道广泛且迅速的今天,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确实,无论是怎样实力雄厚的企业,纵使富可敌国,纵使纵横商场,也不可能完成对传媒的全面控制,从而达到完全封锁信息的目的。网络的出现及迅速推广,更是宣告了信息控制时代的终结。
然而,从一开始,企业的公关危机就是与信息传播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大众传媒的四面夹击、一浪高过一浪的追踪报道,根本不存在公关危机,只要民众(消费者与潜在消费者)没有受到影响,企业真正的危机就没有到来。这样一个结论的得出并不是单纯的逻辑推演的结果,而存在逻辑上的必然性和实务上的已被证明的应然性。既然如此,不难想到倘若企业负面消息仅在非大众的范围内传播,对有效预防危机的到来是何其的必要了。
以上的论述似乎自相矛盾:信息控制是有效预防危机的手段,然而在现今时代似乎又是不可能的?
其实不然。从大环境上,传统媒体一向是宣扬正面积极信息,遏制负面消极信息。既然传统媒体并没有而且将来也不可能被网络全部取代,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企图对信息进行控制,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性。
企业要进行信息控制,并使其行之有效而不是适得其反,一定需要有严格的条件。即客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