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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非迫而探求“能满足(如可能时)此种要求且使吾人能以完全先天的方法认知一种存在”之概念时(因此种必然性必须为不受条件制限且为先天的确实者),则此种企图绝不能发生。此种概念被假定为应在实在的存在体(ens realissimum)之理念中发见之;故此理念仅用为此必然的存在者之更为确定之知识,至其必然的存在,则吾人已在其他根据上确信之,或为人所说服者。顾此种理性之自然的进程,隐蔽不为人所见,于是以此种概念为止境者乃反企图以之为发端,因而乃自仅适于补充“存在之必然性”者演绎“存在之必然性”矣。于是乃有失败之本体论的证明,此种证明既不能满足自然而健全之悟性,亦不能满足需要严格证明之学术的要求。
吾人今所欲从事检讨之宇宙论的证明,保有使绝对必然性与最高实在性之连结,但非如前一证明自最高实在性推论存在之必然性,乃自“先已授与某某存在者之不受条件制限之必然性”推论此存在者之无制限的实在性。于是此种证明进入一种——不问其为合理的或仅伪辩的,总之乃自然的,且不仅使常识深信即思辨的悟性亦极信奉之——推理途径。且此种证明又草就自然神学中所有一切证明之初步纲要,此种纲要常为人所追从,且此后亦将常为人所追认者,固不问其以无数多余之饰品粉饰之而掩蔽之也。此种证明莱布尼兹名之为自世界之偶然性(A contingentia mundi)推论之证明,吾人今将进而说明之并检讨之。
此种证明之推论如下:如有任何事物存在,则亦必有一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存在。至少我存在。故一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存在。小前提包含一种经验,大前提则包含“自其有任何经验以推论必然者之存在”之推论。故此证明实际乃以经验开始,非完全先天的或
本体论的。以此之故,且因一切可能的经验之对象称为世界,故名之为宇宙论的证明。因在论究经验之对象时,此种证明抽去“此世界所由以能与任何其他可能的世界相异”之一切特质,故此名称又可用以使之与自然神学的证明相区别,此种自然神学的证明,乃以“吾人感官所展示于吾人之世界”之特殊性质之观察为基础者也。
于是此种证明进行推论如下:必然的存在者仅能以一种方法规定之,即以每组可能的相反宾词之一规定之。故此必然的存在者完全由其自身所有之概念规定之。顾仅有一可能的概念完全先天的规定事物,即实在的存在体(ens realissimum)之概念。故实在的存在体(ens realissimum)之概念乃所能由之以思维必然的存在者之唯一概念。易言之,最高存在者必然存在。
在此种宇宙论的论据中联结有如是多之伪辩的原理,以致思辨的理性似在此种事例中竭其所有辩证的技巧之力以产生最大之可能的先验幻想。今姑暂缓检讨此种论据,吾人第欲详述“所由以粉饰旧论据为新论据,且由之以陈诉于两种证人——一则具有纯粹理性之信任状,一则具有经验之信任状者——之一致同意”之种种策略。实际唯一之证人,乃以纯粹理性之名所发言者,仅改易其形貌及音调,努力使之转变为第二种证人耳。此种证明欲为其自身设置一坚强基础乃立足于经验之上,因而表示其与——完全置其全部信用于先天的概念之上之——本体论的证明有别。但宇宙论的证明仅以此种经验为论据中简单一步骤之用,即以之推断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耳。至此种存在者具有何种性质,则其经验的前提不能告知吾人。于是理性乃完全摈弃经验,努力自纯然概念以求发见绝对必然的存在者所必须有之性质为何,即自概念探求“在一切可能的事物中其自身包含绝对的必然性所必须之条件者”。顾又假定此等条件,除实在的存在体(ens realissimum)之概念以外,无处可以发见之;于是结论为:实在的存在体(ens realissimum)乃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但吾人在此处预行假定最高实在之概念,完全适合于存在之绝对的必然性之概念,即预行假定存在之绝对的必然性能自最高实在推得之,此则极为明显者也。顾此为本体论的证明所主张之命题;今在宇宙论的证明中复假定之,且以之为其证明之基础;但此种假定乃宇宙论的证明表示所欲摈弃之假定。盖绝对的必然性乃纯自概念所规定之一种存在。如我谓最高实在之概念乃专用于——且适合于——必然的存在者之概念,且实为其唯一之概念,则我自必亦容认必然的存在者能自此种概念推得之。于是所谓宇宙论的证明所能有之任何证明力,实际皆由“纯自概念所推论之本体论的证明”而来。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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