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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原因……
没等他多想,警员们已经将他押走了,关在了警局的拘留房里。
仅仅三天之后,方强就投降了。
这三天简直不是人过的,黑暗的小屋、潮湿阴冷的空气、发臭的饭菜、到处乱爬的蟑螂和吸血的蚊子,令方强如堕地狱,虽然没受任何皮肉之苦,却一样是备受折磨。
他无数次跪下来祷告,向全能的主忏悔,祈求主搭救自己脱离苦海,或是指引一条明路。
主没有回音。
到最后他只有投降了,流着眼泪,在警方写好的口供上签了字画了押。
「这就对了嘛……」
女警阮琳满意的收起口供,一副教训小孩子的口吻道,「你这罪招了也没什么,顶多就是个强暴未遂,关个几年就出来了……」——强暴!
脸色惨白的方强,喃喃的重复着这个词,只觉得全身发冷,彷佛跌入了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般,周围的一切都变的虚幻了起来。
过了不知多久,他稍微恢复神智,眼前出现的却又是阮琳那漂亮但无情、白皙却又恶毒的脸蛋。
「强暴?你居然诬赖我强暴!」
一股从未有过的愤怒,蓦地里直涌了上来,方强忽然有了种狂燥的冲动,想要扑倒这美丽的女警察,撕裂她那身警服,真的去狠狠强暴她!
「怎么?你还敢这样瞪着我?不服气么,是不是想吃了我?」
阮琳不屑的嘲笑着,故意挺起胸脯,一脸挑衅的表情。
「够胆的就来呀,你怕什么?」
这小女警的胸脯虽然不算很大,但却鼓鼓的很是坚挺,把警服顶出了饱满的轮廓,看上去非常的诱人。
方强几乎忍不住伸手,想在那Ru房上捏一把,但是突然又惊觉过来,给了自己一嘴巴。——我怎么能有这么邪恶的念头?主啊……请宽恕我的罪孽……
「胆小鬼!」
阮琳撇了撇嘴,招手叫来警员,把方强换到了一间条件比较好的拘留房。
第二天下午,方强接到通知:他被保释了。可以回家,但是不能离开本市,等收到法院的起诉书,自己找律师上法庭。
保释他的是骆神父。
目光呆滞的方强,木然跟着骆神父一走出警局,再一次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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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外面已围满了新闻记者,看到他出来,一窝蜂的全都挤了上来,话筒、录音机纷纷往他嘴边送,镁光灯闪个不停。
「方先生,有消息说您当时刚刚失恋,这是真的吗?」
「是不是雨心小姐令你想起了刚分手的女友,所以才会那么冲动呢?」
「请问方先生,你当算跟女友或者雨心小姐说点什么吗?」
「方先生……方先生……」
骆神父脱下外衣,遮住了方强的脸,一边连声说「对不起、请让一下」,一边奋力拉着他挤出人群,上了一辆小车。
记者们仍锲而不舍的追了上来。
「骆神父,您相信警方对方先生的指控吗?」
「听说您推荐方先生加入教会,请问您是否后悔……」
车子强行开动了,驶离了人群飞驰而去,逐渐将那些记者远远抛下,很快看不见了。
「神父!」
车子里的方强终于控制不住,失声痛哭了起来。
「我没有邪念……我是喝醉了,不是故意想侵犯她……真的不是!」
看着一脸悔恨的方强,骆神父突然想起了天主教教义中的一件禁忌:「暴食,也是一种原罪啊!嗨,要是他不酗酒的话……」
骆神父叹了口气,怜惜地握住了他的手。
「什么也别说了,方。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你。否则也不会保释你出来……」
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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