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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父亲一样和蔼而又成熟的年长男人易生眷恋之情,是这种同性恋倾向最表面的显露。
七
有关俄狄普斯情结的全部理论落实到人格成因的研究上,突出地告诉我们,儿童与生身亲长(父母)的关系是人格形成的重要因素。健全的人格形成要求健全的童年家庭环境,而不健全的童年家庭环境会造成不健全的人格。有一句格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若把它转译成另一个说法,大概也是成立的:
健全的童年家庭环境都是相似的,不健全的童年家庭环境各有各的不健全。
第三章俄狄普斯情结批判
一
弗洛伊德分析了古老的俄狄普斯神话,并从中发现了俄狄普斯情结,对这一情结的论述是他全部学说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俄狄普斯情结对于人格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决定作用。
为了更充分地领会弗洛伊德发现的真理,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弗洛伊德在这一课题上的局限性,我们有必要对弗洛伊德的理论做进一步考察。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有三个组成部分:“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这三者在意识、无意识活动的机制下,在性力发展的关系中形成起来。
(1)“本我”:是一种原始的力量来源,是遗传下来的本能。“本我”要求满足基本的生物要求,毫无掩盖与约束,寻找直接的肉体快乐。这种要求若有迟缓就会感到烦扰懊恼,其结果不是这种原动力消失或减弱,而是企图满足的要求更加迫切。因而在“本我”的动力下,一切困难、疼痛和挫折都要克服而在所不惜。“本我”策动的力量如受到压抑,就会改变方向而转移地方。
“本我”是个体发生史上最古老的。新生儿纯粹由生物冲动──饥、渴、暖的需要、睡眠的需要等──驱使他的活动。“本我”就是这些生物冲动。新生儿的活动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可言,因为至少要在两个月之后才能有明显的社会知觉。弗洛伊德认为,生物需要在人的一生中继续存在,所以“本我”是人格的一个永存的部分,在人一生的精神生活中,“本我”起了最重要的作用。
(2)“自我”:“自我”是人格结构的表层,但也只是部分意识而已。人若在“本我”控制的社会中,危险与恐惧则是难以想像的了,因为“本我”不受任何管制。幸而“本我”得到人格中“自我”的检查。“自我”是“本我”的对立面,在与环境接触过程中由“本我”发展起来。
第12节:适合则就之
婴儿最初只有“本我”这一部分,但婴儿不久就会反应环境中的各种方面,包括社会方面。婴儿不断长大,生物冲动的影响就以各种方式受到改变。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婴儿为了满足“本我”的要求,逐渐懂得用某种方式和某些地方,比用其他方式和其他地方,能够更快更有效地得到满足。结果是婴儿会按照活动后果的教训来发展活动或抑制活动。此时婴儿的行为比之生活开始的时候,变得更少盲目性。弗洛伊德说:在环绕我们的真实外界的影响下,“本我”的一部分获得了特殊的发展,产生一个特殊的组织,作为“本我”和外界之间的中介,我们精神生活的这一部分可以命名为“自我”。
“自我”是“本我”与外界关系的调节者。“自我”要调节外界与“本我”,一面使“本我”适应外界的要求,一面用肌肉的活动使世界满足“本我”的欲望。“自我”对外界的功能是感知外界刺激,将经验消化、储存。外界刺激若过强,“自我”则避之,若适合则就之。“自我”对“本我”的功能是指挥它,决定它的各种要求是否允许其满足。这种调节是根据快乐与不快乐原则及现实原则来进行的。“本我”的要求若得到满足就产生快感,若不能满足就产生不快感,若遇到可能增加不快感的情况则产生焦虑不安。
(3)“超我”:在和环境的交往中,儿童终于不仅发展了“自我”,而且还知道了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错的,能够对正确与错误做出辨别。这就是人格中的“超我”,与一般人所谓良心相似。弗洛伊德在人格中加入“超我”,是由于在进行精神分析时,他发现许多病人都表示为违背良心而内疚,有一种强烈的犯罪之感。可见“超我”有许多清规戒律,强迫“自我”遵守。而这些清规戒律都是来自内心,来自“本我”及“本我”的内部冲突,而不是外部环境应急规则的驱使。
从种族发展来看,“超我”起源于原始人。动物因与环境接触,“自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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