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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手可得且价格低廉的大片土地,于瑾最终动心了。2003年8月16日,她代表的辽宁圣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贺某所代表的上海金鹤置业发展公司签署了《联合开发协议书》,商定双方按8∶2的比例合作开发望花滩。
随后,他们在抚顺注册了众城房地产公司,“拉开阵势,就等着砸下盘来。”
但于瑾说,由于她当时在抚顺的官司未了,不好抛头露面,所以抚顺方面的工作大部分都是贺某来开展的。
而一直穿梭其间的王东霏,这时候也确实展现出了她在抚顺的活动能力。在于瑾看来,她和抚顺市的许多领导都熟,大小官员见着王东霏都敬其三分。
于瑾和贺某喜在心头,认为对于项目的牵线人——市委副秘书长介绍的“市长妹妹”王东霏不能亏待。于是,2003年10月19日,贺某与王东霏签订合同,“委托方委托居间人替其获取该地块的商品居住用地权”,也就是说,这块地上市后,让王东霏帮忙摘牌。至于居间报酬,双方约定,“合同约定的土地地价扣除委托方实际支付给抚顺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价及应交的契税,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居间报酬。”
居间合同注明,开发商愿以每亩万元价格购买这块土地,总价大约为万元。也就是说,不论王东霏支付抚顺市多少买地款,差价都归王东霏。
而且,如果王东霏真能拿下这块地,他们愿意再付给王每亩2万元的居间费。于瑾说,按市价来算,望花滩涂地每亩20万元左右,如果他们能以万元拿下,也是很有赚头。
贺某因此激动不已,望花滩土地共553亩,这意味着能盖出35万多平方米的房子,分三期开发,开发个四五年没问题。他们预计,虽然总投资将达到亿元,但预期收益也会非常可观。
但他们没料想到的是,这个馅饼竟然演变成一场骗局。
“市长妹妹”是假的事实上,王东霏并非市长王某的妹妹。她1963年出生于辽宁丹东,曾于1991年被判刑3年。
在2002年升任市长之前,王某曾担任抚顺市副市长,他之前的从政经历还包括在辽宁丹东凤城市任副市长。
有媒体报道,在王某调任抚顺市副市长之前,他与王东霏保持着情人关系,而当他调到抚顺后,他们的关系已经日渐淡薄。
但王东霏随后也来到了抚顺,并与市委副秘书长秦连翚交往密切,由于都姓王,且市长王某也有个妹妹与王东霏年龄相仿,所以秦连翚经常以“市长妹妹”介绍王东霏。
有媒体报道,就这样没两年,王东霏在抚顺不但住上了高档住宅,还在抚顺北站租了一栋1600平方米的房子,开了一家叫“结一庐”的酒店。
但于瑾与贺某并不知道内情,他们一直把王东霏当成市长妹妹,而且深信不疑。
王东霏与贺某等签订了居间合同后,办起事来也特别卖力。她前期活动也没少要钱,于瑾就曾先后两次从公司账户上给了她100万元。
前期似乎顺风顺水。居间合同签订的第二天,也就是2003年10月20日,王东霏告诉于瑾和贺某,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说了,那块地可以给你们,需缴纳土地保证金62万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女开发商举报市委书记的前前后后(3)
王东霏还特别强调,保证金要现金,“因为国土局现在现金有点紧。”
事情办得这样顺利,开发商当然愿意掏钱。但多了一个心眼的于瑾,总觉得有些不放心,就让弟弟于加威陪同王东霏去交钱。
到了国土局楼下,王东霏对于加威说:“你不方便进去”,让他在外面等着。于加威虽口头应承,却不放心地悄悄尾随观察王东霏的举动。
结果,他看着王东霏确实拿着一袋子钱进了国土局的一个办公室,出来以后,钱没有了。于加威回来后责怪姐姐于瑾,“你看,总说不放心人家,这不,土地保证金都交上去了。”
土地保证金是分两次交的,一次30万元,一次32万元,交完后,王东霏还给了贺某一张专用收款收据,上面注明收款事由是“购买望花滩土地保证金”,收据上还盖着“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鲜红印章。
于瑾稍稍有些诧异:收据怎么不是财政收据,而是国土局的收据呢?但那时候她没有深究。
2003年10月23日,于瑾和贺某又接到王东霏的电话,说让他们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贺某就带着律师、测量人员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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