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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投我就成全你们。反正白家原本就不欢迎这个突然间冒出来的野种。父亲几乎都没拿正眼瞧过他一眼,从小就把他流放似的扔到美国去念书,直到他修完博士才允许他回来。若不是看在他还有利用价值的份上让他娶林家的千金,白家根本就不会有他立足的地方。现在他居然敢为了一个小贱人忤逆父亲忤逆白家,那就让他去吧。我倒很有兴趣看看他一个尊贵的少爷怎么带着那个小贱人在外面的世界求生存的。
其实想捏死他们对我来说易如反掌,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按下game over的按钮。
林美惜也真够可怜的,还是对修远念念不忘。守着那间婚房一个人独居。她若是放不下心里这个包袱她就一生都得不到幸福。
敬修的伤一天天的好起来,他很聪明,知道自己再歇斯底里也不可能找到那个贱人,所以干脆收敛起情绪乖乖的收拾行装按照我的剧本去了英国。我想他也不可能再固执的留在国内留在F大,因为那里有太多他和那个贱人的回忆。他爱他,真是可笑!一个男人爱另一个男人,这真是我所听到过的一个最大最可恨的笑话。
临行前,敬修提着旅行箱站在机场里最后一次问我:“姑姑,依夏真的和小叔私奔了?”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他:“是啊,他背叛了你,修远也背叛了我们白家,所以你千万不要原谅他们。”
敬修冷漠的望着我,脸上毫无血色。
“姑姑,我恨你。”
我笑着抚摸着他的脸颊轻叹道:“我可爱的侄子,姑姑是爱你的,以后你就会明白。”
夜深了,我放下手中已经变凉的咖啡,满满一杯却还未碰过分毫。
穿过走廊,望见大哥的书房内还亮着灯光。大哥还泡在书房里没有回房休息。
轻轻推开书房的大门。大哥一紧张将手中厚厚的词典打翻在地,一张架在泛黄书页中的相片飘落下来正好落在我的鞋前。俯下身捡起这张陈旧的相片。我不禁心头一凛。
黑白的相片里一位豆蔻年华的清秀女孩甜甜的笑着,虽然梳着两根粗粗的麻花辫,穿着粗布的充满乡土气息的花格衬衫,但是那弯弯的柳眉,晶莹清澈的双眼,以及嘴角边漾出的清纯恬美的笑容依旧让人无法不对她产生怜惜的心情。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抬起头瞪着脸色惨白的大哥竭力压低了声音吼道:“大哥!事到如今你居然还对她念念不忘么!你居然还藏着她的相片!你疯了吗!你不舍得毁掉她那就让我来替你毁掉她!”
说着我激动的撕扯相片企图将她化为碎片。大哥不顾一切的扑上来一把将我推翻在地夺回了被我撕裂出一个缺口的旧照片,仿佛至宝一样紧紧的贴在胸口。
我惊诧的坐在地上,看着自己曾经最自豪最憧憬的大哥一脸心痛的抚摸着相片的样子心头的怒火就熊熊的燃烧。
“她都死了二十多年了!你还想她做什么!还念着她有什么用!你究竟把温柔贤惠的大嫂置于何地!你对得起大嫂对得起敬修么!大哥!别再执迷不悟了!”
白穆文深情的抚摸着相片中那个女子的脸庞,轻轻的将相片夹回词典中。
他回过头,望着我,二十年的风霜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沧桑的痕迹。而唯一不变的居然是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小琴,这是我最后的请求,不要逼我忘记晓芸。我会对我的家庭负责,但是你不能再一次剥夺我对晓芸的爱和仅存的回忆。你说得对,二十多年了,请你忘记她吧,让她永远留在我心里。算我这个长兄求你。”
我独自站在偌大的书房里,昏黄的灯光将我的影子拉的很长。
我有预感骆晓芸的魔咒并没有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相片中的那张脸与骆依夏几乎如出一辙,因为他们都姓骆!因为他就是她的儿子。一年多不见,白敬修在外貌上有了许多改变。曾经还带着青涩的少年痕迹的脸庞如今已经出落得俊秀不凡、棱角分明的多。修长的眼眸越发的深邃迷人,像他的父亲一样,敬修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导者的气魄与丰姿。高大挺拔的身材穿着一席黑色风衣仅仅是安静的站在那里便能轻易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与白穆文薄情的唇线不同的是,敬修的双唇丰润性感,尤其当他扬起笑容的时候会透出致命般的魅力。我想,面对那种充满蛊惑力的容颜,没有一个异性能够抵挡他的魅力不被他虏获芳心的吧。
敬修的头发剪短了,比起一年前大学里仍旧残留着学生气的模样,如今的他将头发用发胶向后梳起,让我刹那间有种陌生的感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