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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拼合着与衣领同色系的滚边。定做的旗袍也不见得这么合身,她这副身架旗袍对她最合适。前凸后翘,蜂腰窄紧,不禁想起当时流行的一个词汇——大哥的女人。
这词儿本是港台片里的舶来品,基本等同于极品尤物。获此殊荣的女人基本属于胸大无脑的“肉弹”,唯一的用途就是无休止的房事。
“玉,别脱了,我埋单了!”他抑制着身体的兴奋,在意识里****了她好几遍。
“好吗?我穿这衣服都不会走路了。”她有意缩成只大虾米。
“做女人‘挺’好!呵呵,直起腰,别不好意思,那叫资本。”他已经掏出钱包,开始点钱。
“好看吗?”她问得十分没自信。
“眼晕!”忽然贼贼地凑近她耳边,“就想起一个字——‘床’!”
“讨厌!”一时间羞红了脸。千万不要小看“埋单”的力量,女孩子很容易从此事上产生一种莫名的依赖感。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花别人的钱,除了她爹,他还是独一份。
在东安市场里挽手逛了半大天,午饭的时候聂琛忽然接到了一通电话。扔下筷子,气急败坏地抱怨,“被你折磨了一晚上把正事儿给忘了!晚上我丈母娘过生日,我答应媳妇在‘唐都’请人吃饭!玉,咱吃完饭就往回赶,下次再去**,别生气哈!”
“少赖我!我昨天让你拉我回家,你偏不干!”为了穿衣服漂亮,只吃了几片菜叶子。
“有空咱再来,你挑时间。”摸了摸她的小脸,生怕她有意见。
一路红尘,车子飞也似的在公路上奔驰,傍晚五点之前终于开回了D城的“唐都大酒店”。
“你不送我回家,把我拉这儿来干嘛?”为此已经跟他争执半天了。
“我在楼上开个房间,你上去等我。我叫服务员把饭给你送到房间里。完事儿我把媳妇和丈母娘送回去就回来找你。听哥话,甭乱跑乖乖等我。”他一手勾着她的后脑叮嘱到。
“我不跟你住!”她口气相当蛮横。
“不住,开个钟点房,晚上我带你唱歌去!”十分恳切的语气。
“我不跟你去歌厅!”眼下不是当初了,惟恐被人家误会她是坐台小姐。
“去酒吧,‘驿站’,音响不错,人们都在那儿唱歌。”什么还能比唱歌对她更有诱惑。
“那,好吧。我在房间里等着,你不许骗我。”面对诱惑,终于还是妥协了,“别给我送饭了,我不吃。减肥,晚上就喝一听露露。”为了几口袋昂贵的新衣服,她决心把饭忌了!
“呵呵。”大掌抚过她的长发:到时候就由不得她了。
从聂琛手中接过房卡,乘观光电梯上了五楼。卡上的号码不太清楚了,到底是505还是508?刚刚在楼下光顾着左顾右盼,生怕碰到熟人,根本就没听清他顺口安顿了什么。
站在508房间门外犹豫了片刻,刚想插入房卡,门忽然开了。一个带着金架无框眼镜的“老男人”扯开一抹浅淡的笑容,柔声说到:“进来吧?”
她羞涩地扫了对方一眼,笑得十分尴尬,“对不起,我走错房间了。”话音一落,几乎是落荒而逃,转身直冲向505。
房门嘀的一声被打开,下意识地回头张望,那个身穿浅灰体恤的男人依旧站在门口。她礼节性地扯开一抹浅笑,对方随即点了点头,回应给她一个温和的笑容。
眼看着女人略显匆忙地进了房间,关闭了房门的林晚生隐约有些失望,还以为她是他刚刚打电话预约的按摩女郎……
颜如玉被刚刚那个带眼镜的“老色狼”盯得发慌,关闭了房门如释重负地靠在门板上。没见过这种衰人!一直盯着人家看,是君子的男人至多就看一眼。以后再也不要进宾馆!住在这里的老男人都怪怪的,尤其是带眼镜的“禽兽”,总让她感觉很危险!bxzw。
………【第四十章 与恶魔有染的半处】………
(bxzw。)聂琛在夜里九点半终于敲响了房门,一进房间就露出了恶狼本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脱了衣服,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卡在胯骨上的小裤裤。
“玉,你没洗个澡?”口气平静得仿佛过了半辈子的老夫老妻。
“你不是说要带我唱歌?又骗我!我这辈子要是再信你的话我就是你生的!”不敢抬眼看他,低着头愤愤地抱怨着。
“赶紧脱,咱俩一起洗。”朝她走了过来,仿佛根本没听见她说什么。
“不洗,滚一边去,别碰我!”灵敏地躲过他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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