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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 14 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