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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与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遥遥相对,但两人却不是什么闺密好友。
这两个人“特犯不犯”,一个是在家的姑子,一个是出家的姑娘。她们的生活轨迹是错位的,也是不交行的。但是到了后四十回,她们的轨迹有没有交错呢?更大胆地想一想,会不会互换呢?
也就是说,惜春出了家,妙玉却还了俗,她们的身位掉了个儿,可不可能呢?
可以确定的是,惜春的确是出家了;有争议的是,妙玉有没有还俗?
《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关于妙玉的判词说:“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红楼十二曲》中则说:“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既然说“洁”与“空”的素愿都破灭了,自然是反出空门,陷入红尘了。况且左一句“终陷淖泥中”,右一句“风尘肮脏违心愿”,可见妙玉不但是还了俗,而且还极可能是进了风尘场所、勾栏行当。
这在喜爱妙玉的读者心中是很难被接受的,于是有红学家对“肮脏”一词做出百般考据,证明有时不作“污秽不洁”解释,而是“刚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这样吧,那后面还有三个字“违心愿”呢,还有“遭泥陷”呢,可见“洁”是怎么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
书中奇优不少,蒋玉函与十二官尽在此列,但名娼呢?倘若全书中竟无一才貌双全的奇娼出现,《金陵十二钗》岂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骂俏的云儿固然不够数,曾经“沦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儿时为雏妓,且很快就被刘姥姥赎身了,也还当不起“名娼”二字,于是,这个重要角色也就只能由妙玉来担任,只有她当得起,也只有让她落到这样的命运,才更能惹人痛惜,称得上是“无瑕白玉遭泥陷”。
那么,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轨迹是不是就这样永远都没有交叉了呢?这两个“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仅仅彼此做了一个身份对掉、形成一种鲜明对比,还是有着什么更为巧妙而必要的联系呢?
我有一个猜测。就是在贾府被抄时,是妙玉救了惜春,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证书给了惜春,让她以尼姑的身份逃走,逃脱了抄家之狱,自己却因而被拖累入罪、当街变卖,沦为娼妓。
这其中的细节,将在探讨惜春命运时再做详述。但这至少解决了另一个疑问:就是妙玉虽然身在荣国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请来的,身在佛门,并不是贾府的什么亲戚内眷,就算贾府被抄,她的处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她的牟尼院挂单好了,却因何会受到株连呢?
而倘若妙玉不是受到贾府之累,那她作为佛门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还有两个贴身伏侍的婆子,大不了带着银钱佣人回金陵去,又怎么会“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除非,她是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护身符。这样,她的命运才会与贾府息息相关,也才会有资格列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且位置颇为靠前。
同时,妙玉与惜春这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更可令人玩味,并顿足再叹了。
七、只为阴阳数不同——贾迎春
贾府四艳中,元春贵为皇妃,探春才干出群,惜春聪敏擅画,唯有二小姐贾迎春,性格懦弱不说,似乎才情也远不如众姐妹。
起诗社,她“本性懒于诗词”,只好管出题限韵,却又没什么主意,于是让丫鬟随口说个字,选了“门”字韵,又在架上抽本书随手一翻,是首七律,便让大家做七律——只是一件极小的事,也是听天由命的做派;猜灯谜,只有她和贾环答错,贾环颇觉无趣,她却只当做“玩笑小事,并不介意”;行酒令,一开口就错了韵;螃蟹宴,大家赏花钓鱼,她只拿根针在花荫下穿茉莉花儿;园中查赌,别人都无事,唯有她的乳母被查出是首家;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的罪魁又是她的丫鬟司棋——真是好事没她的份儿,倒霉事儿却一件不落。难怪连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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