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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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