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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汉》啦,或者《三根指头的杰克》啦,一个人演出玩耍)的影响,史蒂文森的创作总是先从一个个情景开始。最初,有一个情景浮现了出来。接着,与那个情景氛围协调的事件和人物也出现了。数十个纸话剧的舞台场景伴随着联接它们的情节一个接一个栩栩如生地浮现在眼前,只要把它们按照顺序描写出来,他的小说——那些被批评家指责为肤浅、缺乏个性的R.L.S.的通俗小说——就大功告成了。其他创作方法——比如说,为了阐述某个哲学观念而搭建整体框架,或者为说明某种性格而构造情节——在他压根无法考虑。
对史蒂文森来说,路旁偶然见到的一个情景,似乎在对他讲述一个从没有被人记录过的故事。一张脸,一个神情,在他眼里都是某个未知故事的开始。如果说,(借《仲夏夜之梦》的台词)赋予没有名字和场所的事物以鲜明表现的就是诗人、作家的话,史蒂文森的确是与生俱来的故事作家。
看到一个风景,就在脑子里组装与之相符的事件,这对于他,从孩提时代起就是几乎和食欲同等强烈的本能。在去科林顿的外祖父家的时候,他总是把那里的森林、河流和水车编成故事,让威弗利小说里的各种人物在里面纵横穿梭——盖·玛纳林啦,罗布·罗伊啦,或者安德鲁·费尔萨维斯等等。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似乎直到如今也没有摆脱。
或者不如说,可怜的大作家R.L.S.氏除了这种幼稚的空想之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的创作冲动。风起云涌般的幻想的场景。如同万花筒似的影像的狂舞。把它们按照看到的样子写出来(所以接下来只是技巧的问题,而对于技巧他有足够的自信)。这就是他独一无二的快乐的创作法则。
对此没有好与不好。因为除了这个,他并不知道其他方法。“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管按我的方法写我的故事。人生短暂。所谓如露亦如电。我干嘛要委屈自己,只为了能让牡蛎和蝙蝠们中意,就去写些枯燥的假装深刻的东西呢?我为自己而写。哪怕没有一个读者,只要我这个最忠实读者还在。看看可爱的R.L.S.氏的独断吧!”
事实上,每当作品一写完,他马上就不再是作者,而成了作品的爱读者。比谁都更热心的爱读者。就好像那是别人(某位最心爱的作家)的作品,而自己是无论作品情节还是结局都全不知情的读者一样,发自内心地沉浸在阅读的快乐里。但唯独这次的《退潮》,强忍着也读不去。是才能的枯竭吗?还是身体虚弱引起的自信减退?
他一面喘息,一面几乎全靠习惯的力量,迟缓地写着稿子。
十二
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战争即将来临。
昨晚,拉乌佩帕国王蒙着脸,骑着马,不知为了什么要事,从我家前面的路上急匆匆地过去了。厨师发誓说看得一清二楚。
另一方的玛塔法,则说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总会发现身边围满了前一天晚上还没有的新的白人箱子(弹药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连他也不知道。
武装士兵的行进、酋长间的往来,渐趋频繁。
六月二十七日
到城里打听消息。众说纷纭。据说昨天深夜响起了鼓声,可当人们拿着武器赶到姆黎努时,什么也没有发生。眼下的阿皮亚暂时无事。询问市参事官,回答说无可奉告。
从城里走到西边渡口,想看看玛塔法方面各村庄的情况,就上了马,向瓦伊姆斯骑去。路旁的房子里有很多人在吵吵嚷嚷,但是没有设岗。渡过河。三百码后又是河。对岸树丛里有七名扛着温切斯特枪的步哨。走近去,他们既不动,也不打招呼。只用视线追随着我的动静。我饮了马,招呼一声“塔罗法”走了过去。步哨队长回答了一句“塔罗法”。再往前去的村子里挤满了拿枪的士兵。有一栋中国商人的洋房,中立旗在门口飘扬。阳台上站着许多人朝外张望,有不少女人,也有持枪的人。不光这个中国人如此,住在岛上的外国人全都汲汲于保护自己的财产(听说裁判所长和政务长官都从姆黎努避难到了迪沃里饭店)。途中碰到一队民兵,扛着枪,挎着弹药筒,精神抖擞地列队走过。
到了瓦伊姆斯,村庄的广场上挤满了带武装的男人。会议室里也挤满了人,有一个人正站在门口面朝外边大声演讲。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亢奋。绕到熟识的老酋长家里,他和上次见面时好像变了一个人,显得既年轻又有活力。稍事休息,一起吸了会儿斯路易。正要告辞,一个脸上涂着黑色纹路、腰巾后方卷起露出臀部刺青的男人走进屋里,一边跳起奇妙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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