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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页字的习惯至今没有断下。
以她素来行事的妥当,既然她有信心说,那就肯定做得到。
看丈夫一点儿惊讶都没有,反而是顺着她说话,春华却有点泄气。
声音带着点儿腻人的委屈,“你不看好我呀?”
仲达真心觉得自己冤死了,他就是顺着她话说的。
可见和女人打交道真难。
“……”
索性不说了。
哪知道就这么一会儿,春华干脆拿了支笔,先试过了几次后,在纸上端端正正地将《孟子尽心》给写了出来。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不但写了出来,还写得很好。
这回是真把她家夫婿给惊讶到了。
“你以前学过?”
真心写得不错,字迹很有女子所书隽秀的味道,并非是气势磅礴,矫若惊龙的架势,却是难得的秀气。
楷书可以说是她老本行了。打死她也不会说出来,穿越前她可是无奈地写了十年的颜勤礼的字,后来又练了两年的《雁圣塔序》。
足足吃了十年的萝卜干饭,看到横细竖粗的字都可以吐出来。
既不能说出穿越前的事,直说没学过又显得矫情,干脆搁置了笔,凑近他面前抬头看着他的眼。
眼神清澈又带笑意,“要不,你猜?”
你质疑吗?
你质疑吗?
打死你也想不出我是个穿的。
回头给杨琬回了拜帖,此后便改写了小楷。
又有些后悔,那会儿学校里应试教育下,开了多少书法课了。大家一般都是从颜真卿的字写起。
早知道有今日,或许她该改写王羲之的字?
不过就是这么一想,然后马上就搁开了。
她要仿了王羲之的字,还在大庭广众之下照抄一遍《兰亭序》,出彩的不是她,被人明着暗着整死的铁定是她。
穿越者并不是万能,甚至在适应性方面比不过土著。
她擅长的并不该是技艺,这只是次的。多少起点种马文里仅仅凭着造玻璃就能王霸天下的,其实这些雕虫小技并不是时代的主流。
她手上的王牌应该是对于整个历史方向的预知,主动出击是太高看自己的能耐了,三国有多少英雄豪杰了,朝前朝后三百年间的能人几乎都在这个时间段扎堆生了。
主动和这些人拼,她就是找死。她该做的就是尽量的按照历史的剧本,不修改主线,然后低调地顺手把对她家不利的元素给处置了。
这年秋,春华亲去给杨琬送行。
“到了那边别忘了来信,往后再见就难了。”
春华这么说完,让人给她送上了一包衣料。
“你这是做什么了?不是已经送过别礼了。”杨琬翻看了下,“我还差这些衣料穿了?”
“都是我没出阁前攒下的,以前做的衣裳一时做多了,就存着了。这些料子我瞧着还不错,到了国都你做几套光鲜的穿,在我这儿存了时间长了,颜色就不好看了。”
抚挲着绫罗,的确是上好,本地不易得的。
杨琬叹道,“知道你是好心,但我如今这样子怕是派不是用场。”
“还在担心你家阿母说呢?”
这个阿母说的是她婆婆。
杨琬的丈夫王象不过是王家的普通族人,因为家贫甚至为人放过牧。
他本人虽然凭着自身努力获得了他人的赏识,家人却大多见识行止鄙陋。这也就是为什么刚开始春华并不看好杨琬婚事的原因。
哪怕丈夫本人是好的,但古代嫁人就是和夫家住一块儿,婆婆小姑天天见面。寡妇爱独子,王母性子木讷,但事情涉及到儿子却是犯耿的。小姑更只是个野丫头,没有受过半些世家女的教养。
和这样的家人住一块儿,就算初时性格木讷的婆婆对高门下嫁的媳妇满意至极,当做仙女一般供着,到了后来这样的婆媳间矛盾也一定是不少的。
以前她为杨琬担心,但人家杨琬也实在放得下。王家家贫,她带去的陪嫁人手太多,退回了娘家一半儿。平日也换下了染色鲜艳的丝制衣裙,退下丝履,非正式场合仅着木屐。
问题最大的就是世家层面的妇人交际。
让春华也不由有几分佩服,原先杨琬是杨家正经的嫡女,如今却做了王家普通旁支的媳妇,待人接物依然不卑不亢。婆婆小姑不懂这一圈子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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