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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欧洲,可以说一无所知。当利玛窦于十六世纪最后一年(一五九九)到达北京,求见当时断头政治皇帝朱诩钧时,政府高级官员在记载典章制度的《会典》书籍上,查不出有意大利这个地方,就坚决否认世界上有意大利的存在,幸而《会典》上载有大西洋国,于是利玛窦只好承认他就是大西洋国的人民。
葡萄牙商船队在中国有很好的收获,初次到广州四十年后的十六世纪一五六三年,明政府把荒凉的小小澳门半岛,划给葡萄牙,作为西洋各国商人的居留地。但澳门太过于狭小了,显然无法成为商业中心,他们要求进入南中国第一大港兼第一大都市广州。清政府直到十七世纪收复台湾,不再受海上威胁之后,才于一六八五年,开放广州作为商埠。葡萄牙、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的商船队和商人,汹涌而至。不过这时候的中国已非马可波罗时代的中国,西洋也非马可波罗时代的西洋,东方和西方互不相识,互不了解,各怀着跟对方相异的观念和相异的价值标准。
对于西洋的通商贸易,中国所表现的是一种怜恤的态度。中国始终是一个农业社会,一切自给自足,基本上不需要外国的产品。尤其是一些邻国的文化程度相当落后,面积又小人口又少,中国不仅是万王之王的天朝上国,而且也是物产丰富的世界中心。所以中国没有西洋那种因小国林立而产生的狭隘的国家观念,更没有西洋那种因同样因素而产生的贸易观念。只有对藩属国和进贡国,中国必须负起宗主国的责任,才准许他们前来中国贸易。如果他们对中国有重大的冒犯或拒绝中国的要求,好像不肯交出中国的逃犯之类,中国即停止贸易,作为一种惩罚,这惩罚通常都会使对方屈服。
中国对西洋的白种人,有一种离奇的印象——犹如白种人对中国人有一种离奇的印象一样。虽然中国人也曾有一小部分见过欧洲人,并跟他们打过交道做过生意,但这少数人并下能改变大多数人的意见,上自皇帝和统治阶级士大夫,下到小巷子摆地摊的穷苦小民。他们都坚信西洋人是一个没有文化的野蛮民族,鼻子特别巨大,皮肤像死人一样的苍白,长着猫一样奇怪颜色的眼睛,胡子跟眉毛都是红色的,脚长有三十五厘米(一尺二寸),而且身上发出一种奇臭。这种长相已够使中国人惊骇失措了,更可怕的事还有:英国王位竟可以由女儿继承,女王逝世后,再由女王的子女继承,这种改姓乱统的现象,使一向提倡忠于一姓,提倡宗法正统的儒家系统的知识分子,认为英国显然是无父无君的蛮夷之邦。而法国国王长发披肩,常常烹食儿童,显然是一个女扮男装的活妖精。俄国女皇更糟,经常更换情夫,几个月或一年,就把情夫砍头,再换一个接替,也属于人妖之类。根据这些认定,中国悲哀地发现,西洋人跟犬羊没有分别,具有犬羊特有的性格,不知道礼义廉耻仁义道德是何物。
在上述认定的基础上,中国人更进一步的认定西洋人既然有犬羊的本质,他们又以牛奶作饮料,证明他们非吃牛奶、酪浆就不能维持生命。牛奶、酪浆不容易消化,胶结在肚子里,必须吃大黄和大量饮茶,才能使它化解。假如几个月不吃的话,双目就会失明,肠胃就会雍塞。所以西洋人宴客时,最贵重的食品,莫过于大黄,即令最贫苦的人家,也都在胸前挂一小口袋大黄,时常用舌头去舐一舐,或用鼻子去嗅一嗅。而大黄和茶叶,只有中国才出产,因之,野蛮的西洋人,必须依赖中国。中国只要拒绝通商,那就是说:中国只要拒绝卖给他们大黄茶叶,就能立即致那些西洋鬼子于死命。
最初,西洋商人对东方庞然大物的中国,深怀敬畏,奉命唯谨,并不在乎做出低三下四丧失尊严的事。以跪拜礼来说,这个在以后不断因它而闹僵的最尊敬的礼节,西洋人开始时完全顺从。一六三七年,英国贸易团代表约翰威特,到了当时还没有辟为商埠的广州,就用双膝着地的跪拜礼,晋见中国官员。一六五五年,荷兰使节戈义尔,晋见中国皇帝福临,也行三跪九叩重礼。上世纪(十八)一七二七年,葡萄牙使节亚勒散,晋见中国皇帝胤礻真,同样下跪。不仅如此,西洋人自己不争气,他们互相排挤,互相使用丑陋的手段,向中国官员打小报告,甚至诬陷倾害对方,目的只在博取中国的欢心,以谋取多赚几个钱。中国官员高高在上,当然也无法把他们瞧得起。
广州既辟为商埠,西洋商人获准进入广州,中国称他们为“夷商”,对他们有很多限制,诸如:夷商必须住在他们自己的“商馆”之内,不准跟中国人接触,一切由中国商人组织的“洋行”(代理店)代理。夷商把货物全部交给洋行,由洋行付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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